一、政策出台背景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郑东新区作为“三高地、两中心、一新城”建设的核心载体,虽集聚了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等创新资源,但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企业仍面临资金短缺、市场验证难、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低等困境。为弥补早期科创领域股权融资“市场失灵”短板,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特设立中原科技城种子基金。
二、政策主要依据
以《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修订印发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东文〔2024〕172号)为核心依据,深度结合河南省、郑州市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规划,紧密围绕郑东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与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旗下天使、创业、股权投资子基金等合力构建基金矩阵,形成覆盖种子期、天使期、VC和PE阶段全生命周期的投资闭环。广泛吸引并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关注并参与极早期初创企业投资,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资本支持格局。共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中原科技城创新生态体系。推动郑东新区“三高地、两中心、一新城”建设,助力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关键词释义
中原科技城种子基金:是郑东新区紧扣“三高地、两中心、一新城”建设目标、聚焦中原科技城创新发展核心需求设立的政策性基金。基金不以营利为目标,主要投向科创属性更强、发展阶段更早、规模更小的极早期初创企业,精准解决初始阶段资金缺口与启动难题,为中原科技城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并培育优质早期项目。
母子基金模式:以中原科技城种子基金为“母基金”,通过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设立“种子子基金”,由子基金直接投资极早期初创企业的运作模式。母基金不单独设立实体,由引导基金公司统一运作。
极早期初创企业:满足“首轮外部机构投资、投前估值≤1亿元、科技成果产权明晰、人才团队持股≥30%且有现金出资”四大条件的企业,包括科研院所转化、高层次人才创办、创新赛事获奖等类型项目。
门槛收益率:种子基金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激励基准指标。指以种子基金实缴出资金额为基数,设定5%的基础收益标准,当子基金投资收益超过该标准时,可按照不超过超额收益的40% 对管理机构进行激励,既体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原则,又能调动管理机构主动提升投资效益的积极性,具体激励比例以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五、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王硕
联系电话:0371-6717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