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促进龙湖金融岛内环加快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2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局

一、起草背景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郑政〔2022〕18号)“以龙湖金融岛开岛为契机,大力培育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夯实郑州金融机构门类在中西部地区较为齐全的优势地位”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政〔2023〕13号)“到2027年,龙湖金融岛要集聚全省主要金融资源和金融机构总部”要求,为加快龙湖金融岛内环机构入驻进度,助推郑东新区国际化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郑东新区有关局(办)、平台公司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龙湖金融岛是郑东新区“如意”型城市形态的点睛之笔,对郑州加快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出台本措施旨在发挥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加快龙湖金融岛内环机构搬迁入驻进度,促进省市金融领域资源整合,推动龙湖金融岛形成金融机构集聚、金融资源共享、金融功能互补的良好发展局面,从而更好发挥龙湖金融岛辐射带动作用,助推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郑东新区促进龙湖金融岛内环加快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有12条规定,分别对奖补对象、奖补条件及奖补内容等进行规定。龙湖金融岛内环通过购楼或拿地自建方式取得楼宇产权的机构,且内环楼宇实际使用主体税务登记在郑东新区辖区范围内、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地址变更至龙湖金融岛并入驻办公的,可申请本措施奖补政策。具体为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装修补助,以及购楼合同金额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龙湖金融岛发展突出贡献奖。奖补资金分三年发放。申请装修补助的机构,完成工程竣工备案的时间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的,给予补贴金额的100%;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给予补贴金额的70%。申请发展突出贡献奖的机构取得交付确认书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给予奖励金额的100%;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给予奖励金额的70%。符合条件的机构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具体负责部门进行审核。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可根据金融岛内环机构入驻实际情况的新发展、新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以便更好适应龙湖金融岛发展建设进程。

四、重要举措

通过装修补助和发展突出贡献奖励的方式推进龙湖金融岛内环机构加快入驻办公进度。具体奖补措施包括最高200万元的装修补助和最高500万元的发展突出贡献奖励,其中通过拿地自建方式入驻的机构仅享受装修补助。为鼓励各机构加快入驻进度,奖补金额根据各机构入驻时间进行分级设置,奖补比例分100%和70%两档,对于逾期未达到条件的机构,不再享受本奖补措施。

五、注意事项

龙湖金融岛内环楼宇实际使用主体与楼宇产权方不一致的,资金奖补对象为楼宇产权方或其指定的楼宇实际使用主体。同时,楼宇产权方要积极推动其所属集团相关机构搬迁入驻龙湖金融岛,从而切实推动业态集聚,真正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效应。

六、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

解读人:岳向真

联系电话:0371-67179866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