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5256/2022-00212
  •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规范性文件,助企纾困
  • 2022-06-02
  • 2022-06-02
  • 通知
  • 郑东文〔2022〕72号
  • 有效
郑东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22年助企纾困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开展,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就业、保民生,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确保实现稳经济、促增长目标,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二季度迁入东区,在东区无自有办公用房且已统计入库的建筑业总部企业,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按全年租金的20%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年底前迁入东区的,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按全年租金的10%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第二条  对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二季度实际发生的国内运费达到3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二季度实际发生运费给予5%的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第三条  6月底前实质性开工,且纳入统计库形成实质性投资的2022年新开工项目,按计划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10亿元-20亿元(不含)、5亿元-10亿元(不含)、1亿元-5亿元(不含)分别一次性给予项目单位20万、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

第四条  对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补助2万元,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上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耗能产业除外),二季度用电费或用气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费用给予20%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

第五条  支持规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达产增效,对上半年实现达产(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三季度实现增效(营业收入环比增长),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对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环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每增长10个百分点补助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六条  对上半年、三季度新入库(含新迁入),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第七条  二季度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15%-3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对2022年二季度产值0.5亿元-1亿元(不含)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第八条  二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20%-30%(不含)、15%-2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对二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5亿元(不含)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20%-30%(不含)、15%-2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对二季度销售额达5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20%-30%(不含)、15%-2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

第九条  对二季度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同比增长50%及以上、25%-50%(不含)、15%-25%(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

第十条  加大对东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在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基础上,增加区级资金投入,补助最高6.6万元的企业自付利息,实现全额贴息。

本政策仅适用于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东区的企业,政策适用日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郑东新区管委会所有。

主办单位: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