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之规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设置即时办结的“绿色通道”。提高登记财产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确保登记财产收取材料最简,办理流程最优,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态度最佳,做到在一个窗口办理、交一套材料、即时办结领证。企业按约定缴清土地价款并依法纳税后,实现“交地即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