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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通知公告
  • 2015-04-17
  • 2015-04-18
  • 通知
  • 金文〔2015〕15号
金光路办事处关于印发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金光路办事处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光路办事处      

2015年4月17日 

为加强辖区扬尘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2015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5年郑东新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金光路办事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肖会作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冀军等为副组长,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组织协调、信息资料等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标准

此次扬尘治理工作涉及全办扬尘污染源治理,重点为辖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遗存土堆和搅拌站。治理标准如下:

1.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达到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物料堆放覆盖率、路面硬化率、车辆冲洗率、湿法作业率、运土车辆密闭率达到100%)。

2.道路养护管理全面控尘,确保道路湿度,无扬尘现象。

3.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密闭性能良好,杜绝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要求装载渣土、无证上路及沿街撒漏渣土。

4.遗存土堆及物料治理,要通过简易绿化、硬化和覆盖等措施,确保每寸黄土不露天、物料密封到位。

三、任务分工

1.环保所主要负责对辖区内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促和监管,并做好扬尘治理信息资料等工作。

2.城管办主要负责做好本级道路物业保洁及有关洒水除尘工作,督促物业保洁人员按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3.执法中队主要负责辖区渣土车扬尘污染治理,重点查处无证运营、不严密封盖、沿街撒漏等行为。

4.各村及包村部门负责各村区域内施工工地、道路及黄土裸露等扬尘治理。

5.施工单位、搅拌站及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或施工场地及周边扬尘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将责任分解到各网格,加强网格巡查和监管,发现新的扬尘污染源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二)坚持高标准治理。各村、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相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推进扬尘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工作督查。办事处专职巡查组每天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辖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结合专职巡查和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集中研究整改措施。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扬尘治理不到位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网格人员责任;对拒不配合扬尘治理工作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整改或经济处罚等处理措施,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金光路办事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金光路办事处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肖会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任冀军   党工委副书记

         陈俊岭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维先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俊广   办事处副主任

王振情   办事处副主任

         胡晓利   办事处副主任

         张松坡   博学路派出所所长

         常瑞杰   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孙  霞   办事处工会主席

         刘茂林   办事处劳保所所长

         高晓东   办事处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科技   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崔  鹏   执法中队队长

成  员: 薛瑞娟   党政办主任

         翟  向   新城办主任

         张东海   城管办主任

王华民   财政所所长

         李艳芳   农办主任

         孙合霞   社管办主任

         梁  虹   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李春栓   劳保所副所长、民政所所长

         杨国红   综合经济办主任

         牛智峰   安监办主任

         周可瑞   计生办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陈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81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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