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2023〕27号
各部门,各社区:
《金光路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2023修订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光路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
目 录
1、总则…………………………………………………3
2、辖区基本情况………………………………………4
3、防汛指挥体系及职责………………………………8
4、应急准备……………………………………………12
5、监测预报……………………………………………16
6、预警分级与发布……………………………………16
7、应急响应……………………………………………18
8、信息报送及发布……………………………………30
9、后期处置……………………………………………31
10、预案管理……………………………………………32
金光路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2023修订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灾害是对人类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灾情管理杜绝信息迟报瞒报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及配备标准参考清单》《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郑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东新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防汛工作“两个转变”,不断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防汛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时,保证防洪工程安全运用,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抢险抗灾。
1.4.2 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上下游、左右岸、辖区之间、行业之间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防汛。
1.4.3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和“保安全、多蓄水”的方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防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参加防汛的义务。实行军民结合。驻军和部队主要承担抗洪抢险和救生的攻坚任务。
2 辖区基本概况
2.1 区域概况
金光路办事处成立于2012年3月,辖区南起七里河、西邻京港澳高速、北至连霍高速、东接白沙园区,总面积11.92平方公里,下辖5个“村改居”社区(贾陈社区、柳园口社区、马楼社区、刘江社区、徐庄社区),1个城市社区(美秀路社区),户籍人口11760人。
2.2 风险分析
由于辖区道路市政(雨污水管网)未移交,地下管网仍有部分不够畅通,如遇强降水、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易导致辖区道路严重积水;七里河、贾鲁河、魏河、永盛明渠为行洪河道,水位远低于两岸路面,如遇强降水或超过排水能力,可能溢出河道,导致周边道路积水,形成内涝。建筑工地基坑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涵洞如出现强降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造成积水严重。
3处消纳场(金山、银山、三角公园),山体陡峭,土质松软,无有效的固土植被及排水沟引水渠等设施,如出现强降雨或暴雨天气,易造成山体滑坡。
2.3 防汛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2.3.1 金光路办事处辖区共有4条河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魏河位于马楼社区区域,贾鲁河位于刘江社区区域,七里河位于贾陈社区及徐庄社区区域,永盛明渠位于柳园口社区及徐庄社区区域。
金光路办事处河道一览表 | |||||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魏河 | 马楼社区 | 孟麦选 | 15238002798 |
|
2 | 贾鲁河 | 刘江社区 | 师新建 | 13937109568 |
|
3 | 七里河 | 贾陈社区徐庄社区 | 周留山徐新振 | 13526702188 18939261200 |
2.3.2 金光路办事处涵洞共有4处,具体位置在马楼老村(已拆迁),刘江老村(已拆迁)、贾陈老村(已拆迁),郑开大道下穿京港澳高速涵洞(柳园口社区)。备注:非主体责任
金光路办事处涵洞一览表 | |||||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马楼京港澳涵洞 | 马楼社区 | 孟麦选 | 15238002798 |
|
2 | 刘江京港澳涵洞 | 刘江社区 | 师新建 | 13937109568 |
|
3 | 贾陈京港澳涵洞 | 贾陈社区 | 周留山 | 13526702188 |
|
4 | 柳园口郑开隧道 | 柳园口社区 | 王长胜 | 18837177775 |
2.3.3 金光路办事处有3处消纳场(金山、银山、三角公园),金山、银山、三角公园责任单位均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责任人:李亚楠 联系电话:13837112224
2.3.4 金光路办事处共有道路积水点5处。其中:一处位于贾陈村(已拆迁),系乡村道路;四处位于金光花苑安置区周边,系安置区配套设施。
金光路办事处道路积水点一览表 | |||||
序号 | 位置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电话 | 备注 |
1 | 惠民四路西段 | 贾陈社区 | 周留山 | 13526702188 |
|
2 | 金柳路与良秀路交叉口 | 城市管理 办公室 | 张东海 | 17737162801 |
|
3 | 金柳路与永盛路交叉口 | 城市管理 办公室 | 张东海 | 17737162801
|
|
4 | 圃田泽路与良秀路交叉口 | 城市管理 办公室 | 张东海 | 17737162801 |
|
5 | 金柳路与物流大道交叉口 | 城市管理 办公室 | 张东海 | 17737162801 |
2.3.5 金光路办事处目前共有建筑工地基坑4处,地下空间7处。
金光路办事处工地基坑、地下空间一览表 | |||||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电话 | 备注 |
1 | 天地人和 | 河南中投 | 陈晓琳 | 15290866706 |
|
2 | 永盛苑一期
| 河南昊锦 | 李小江 | 18568448029 | 一标 |
河南天工 | 杨晨 | 15637733320 | 二标 | ||
河南中创 | 孙全喜 | 15838385357 | 三标 | ||
3 | 永盛苑二期
| 河南九建 | 何运开 | 13103816867 | 一标 |
河南万胜 | 雷欣 | 15537116298 | 二标 | ||
4 | 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 | 林州盛泽 | 徐继奎 | 13525553007 |
|
5 | 尚景佳园车库 | 郑州德到物业 | 俞显峰 | 13949040005 | 三层 |
6 | 尚景秀园车库 | 河南天傲物业 | 宋宝柱 | 13017683516 | 三层 |
7 | 尚景和园车库 | 河南盛世物业 | 白跃峰 | 18695185818 | 三层 |
8 | 尚景锦园车库 | 河南今典物业 | 夏志向 | 18637117751 | 三层 |
9 | 中建翰林院车库 | 中建七局物业 | 荆振霞 | 19939965295 | 二层 |
10 | 正商书香铭筑车库 | 河南兴业物联网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 侯晓龙 | 15890185945 | 二层 |
11 | 亚新紫藤公馆车库 | 河南亚新物业 | 许雅静 | 15890141560 | 二层 |
3 防汛指挥体系及职责
办事处设立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办事处防指),在郑东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金光路党工委金光路办事处指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办防汛应急和抗旱减灾工作。
办事处防指设指挥长2名,分别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负责办事处防汛应急全面工作;设常务副指挥长1名,由分管防汛应急的领导担任,负责协助指挥长落实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及指令,负责协助指挥长全面指挥办事处防汛应急工作并负责办事处日常防汛应急工作;副指挥长由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负责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和分包社区的防汛应急和抗旱救灾工作;成员由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根据办事处防指指令落实防汛应急和抗旱救灾工作。
办事处防指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事处防办),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办事处分管防汛应急工作的领导任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办事处防办负责办事处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办的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组织协调全办的防汛工作;组织拟定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动、督促各社区制定和实施防洪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渠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经费安排和物资计划、储备、调配、管理工作;督促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应急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办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检查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责任制、分部门负责责任制、技术参谋责任制和防汛岗位责任制。
金光路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见附表。
3.1.1 防汛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金光路办事处防汛指挥部下设七个防汛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维护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宣传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负责防汛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俊杰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以军 党工委委员
成 员:牛智峰、解 毅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防汛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抢险救援组:
组 长:方 亮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徐 骁 党工委副书记
常瑞杰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春栓、张东海、孟建凯、陈 涛、徐 晨
抢险救援组由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建设环保所、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组成,负责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对河道堤防、道路积水、桥涵、地下空间、工地基坑等隐患点开展抢险,对遇险群众开展救援。
治安维护组:
组 长:徐 骁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孟 源 办事处副主任兼金光路派出所所长
成 员:彭 涛、祁双建
治安维护组由金光路派出所、综治信访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组成,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有序避险,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医疗救护组:
组 长:刘茂林 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成 员:刘志娟
医疗救护组由劳保卫计办公室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组成,负责对受灾群众开展紧急医疗救护、汛中及汛后病毒消杀防疫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
组 长:杨俊杰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以军 党工委委员
成 员:解 毅、宋晓静、孙合霞
新闻宣传组由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工作办公室组成,负责汛中及汛后新闻宣传工作,对接外来采访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及正面人物事迹,负责舆情监测。
物资保障组:
组 长:方 亮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冯成娟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牛智峰、周可瑞、孟建凯、李青霞、张佳琪、牛 培
物资保障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市场监管所组成,负责协调分配应急救援物资,负责接收、登记、分配社会捐赠物资。
善后处理组:
组 长:张俊广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吕慧杰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东海、王华民、梁 虹、彭 涛、陈 涛、
周文懋、刘志娟、杨正研、姚丽霞
善后处理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灾民安置专班、排水排涝专班、保险理赔专班、信访稳定专班、消杀防疫专班、电力保障专班等6个工作专班。原则上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党群办公室、综治信访办公室、建设环保所、综合经济办公室、劳保卫计办公室、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土地规划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
3.2 应急响应工作组
办事处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办事处防指成员部门及各社区构成。
3.3 基层防汛指挥机构
各社区要明确承担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由各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属地防汛工作,在金光路办事处和办事处防指领导指挥下,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明确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防汛应对措施。
大中型企业和有防洪任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管理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
办事处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优化设置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构建指挥顺畅、运转高效的防汛抗旱指挥机制。
办事处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各社区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防汛抗旱责任,压紧巡查值守、预警发布、转移避险安置等重点环节防汛抗旱责任。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和各社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落实主要河道(贾鲁河、七里河、潮河、永盛明渠)、重点区域(党政机关要地、桥涵、隧道、易积水交通干道、地势低洼区域、深基坑、居民自建房)、城市重要设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防汛责任人,在汛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汛期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应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按照一乡(镇)办事处一案、一村(社区)一案、一单位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办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城市排水防涝、地质灾害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防汛抢险队伍。办事处建立不少于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社区要结合民兵队伍、物业工作人员,建立应急救援力量。
社会防汛抢险队伍。辖区各单位、工地企业、市场学校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程机械,必要时由办事处防指统一调度。
办事处防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统筹协调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装备器材入库,关键部位预置。
办事处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及省防汛抗旱办公室印发的《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及配备标准参考清单》以及郑东新区防指关于防汛物资储备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储备,储存在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库。部分物资可采取签署协议、号而不集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作为政府储备物资的有益补充。
各社区、各单位根据防汛物资清单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每年汛前开展物资清查,建立完善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办事处防指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醒”“回应”机制,细化人员转移避险等临灾防控措施;加强人员转移避险,要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坚持“避险为要”,制定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工作流程、避险线路、集中安置点和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各社区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对留守或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建立转移清单并明确责任人。
办事处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做好救灾救助物资和资金准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办事处防指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平台)等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装备,构建防汛指挥“一张图”“一张网”的指挥信息平台,为研判调度、指挥决策提供支撑。办事处防指牵头做好各类防汛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提高灾害信息获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等能力。
办事处防指组织协调各社区,在汛前广泛开展防汛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加强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防汛责任人及各级救援队伍的培训,要结合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汛培训。
办事处每年举行至少一次防汛应急演练。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和相关技术支撑队伍集中训练。
应对洪涝灾害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办事处应建立防汛抢险救援资金保障机制,制定抢险救援资金拨付管理机制,统筹开展洪涝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办事处防指及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防汛相关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
5 监测预报
(1)进入汛期后,办事处防办要加密与区防办联系,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办事处防指,并通报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
(2)进入汛期后,办事处、各社区增加巡查力度,排查防汛重点部位,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指,由办事处防指总结上报区防指备案。
6 预警分级与发布
6.1 预警分级与发布
汛情预警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城市内涝灾害预警,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响应行动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分别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
在汛期,城市内涝预警信息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处理并向防办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由防办负责预警信息发布。
办事处、各社区、各单位通过短信、微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锣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各种方式进行预警公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对象无遗漏。
6.2 预警措施
6.2.1 蓝色预警措施
6.2.2 黄色预警措施
办事处防指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指导各社区做好重点地区的巡查抢险以及低洼地区、危旧房屋的险情处置与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准备工作。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疏导与管控;可实施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临时性措施。社区根据防汛预案和办事处防指指令,做好辖区风险区域人员应急撤离、受灾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办事处、社区抢险救援队伍和社区安全劝导员至少半数以上人员要在岗在位,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办事处防指安排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密巡查,社区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安置一切准备。
办事处、社区抢险救援队伍全员在岗在位,社区安全劝导员开展安全劝导工作。
办事处防指加强会商研判,将预警信息直达社区、网格、生产经营单位单元责任人,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并反馈,落实直达社区、网格、生产经营单位单元责任人的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 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办事处防指根据应急办、城管办等部门的预测预报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办事处主任)或授权的副指挥长签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办事处防指指挥长(党工委书记)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办事处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郑东新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办事处启动不低于区级的响应级别。
对符合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各社区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做好组织抢险救援救灾,并同时报告办事处防指。
当洪涝灾害超出金光路办事处应对能力,办事处防指应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提请区防指依据《郑东新区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接受其指挥,配合区防指进行应急处置。
7.1 IV级应急响应
7.1.1 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可以启动金光路防汛IV级应急响应:
(1)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防洪河道接近警戒水位且水位持续上涨;
(2)发生办事处防指认为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3)接到郑东新区防指启动响应指令时;
办事处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或市防办下发通知,启动Ⅳ级响应。
(1)应急值守:办事处防指副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增强值班人员力量,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办事处防办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2)防汛会商与组织:办事处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启动Ⅳ级响应,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办事处并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办事处防办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各社区防汛工作,并视情况发展发布《汛情通报》和预警信息。
(3)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财政所申请启动一定数量的防汛预备金。相关社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本级人、财、物,并做好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
(5)信息调度:办事处防办与区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指。办事处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和社区每日15时向办事处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办事处防指每日16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7.2 Ⅲ级应急响应
7.2.1 启动条件
(1)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防洪河道达到警戒水位;
(2)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局部滑坡和较大范围渗漏等一般险情;
(3)发生洪涝灾情,局部区域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时;
(4)发生办事处防指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7.2.2 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办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或区防办下发通知,启动Ⅲ级响应。在采取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值守:办事处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办事处防办负责人和东区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2)防汛会商与组织:办事处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防办主任主持会商,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启动Ⅲ级响应,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办事处并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办事处防办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各社区防汛工作,并视情况发展发布《汛情通报》和预警信息。
(3)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财政所申请启动一定数量的防汛预备金。社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本级人、财、物,并做好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
(4)信息调度:办事处防办与区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指。办事处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和社区每日15时向办事处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办事处防指每日16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针对辖区内的3处消纳场(金山、银山、三角公园),设置观测点和警示标志,加强巡查,如启动Ⅲ级预警,立即封锁周边道路,威胁区域内严禁人员靠近、居住,严防汛期次生灾害发生。
7.3 Ⅱ级应急响应
7.3.1 启动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响应:
(1)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管涌和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等重大险情;
(2)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接近保证水位;
(3)发生严重洪涝灾情,低洼地区大范围受淹时;
(4)发生办事处防指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7.3.2 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指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情、险情情况,启动Ⅱ级响应。在采取Ⅳ、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值守:办事处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防办主任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赴灾害现场时必须明确其他负责人坐镇指挥,并与各级指挥部保持信息通畅,始终了解全局、正确决策。同时,要增加值班人员数量,加强上下信息联动,密切关注灾情,做好紧急救援各项准备。
(2)防汛会商与组织:办事处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防办主任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及防指专家组参加。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3)工作部署与部门联动:办事处防指下达命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管委会并通报东区防指成员单位;办事处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18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办事处防指其它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民兵、应急救援队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或集结待命;财政所做好抗洪抢险救灾资金调配,交通部门开通抢险物资车辆免费专用通道。
(5)信息调度:办事处防办与区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指。办事处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和社区每日5时、15时向办事处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办事处防指每日6时、16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各社区30分钟内报送工作动态,灾情等信息。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7.4 Ⅰ级应急响应
7.4.1 启动条件
(1)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河道重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
(2)七里河、魏河、贾鲁河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辖区内发生非常严重的内涝灾情;
(4)发生办事处防指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7.4.2 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指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情、险情情况,启动Ⅰ级响应。在采取Ⅳ、Ⅲ、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值守:办事处防指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赴灾害现场时必须明确其他负责人坐镇指挥,并与各级指挥部保持信息通畅,始终了解全局、正确决策。同时,按照非常洪水值班要求,增加值班和应急救援人员,必要时从办事处防指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迅速开展应急救援。
(2)防汛会商与组织:由办事处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办事处防指领导和成员参加,邀请前方指导组到会指导。主要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3)工作部署与部门联动:办事处防指召开紧急专题防汛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立即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郑东新区管委会及东区防指。办事处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工作组及专家组赴一线部署、指导防汛工作。办事处防办发布汛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汛情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向管委会、东区防指报告汛情灾情信息和抗洪抢险救灾情况,提交防汛决策建议;办事处防指各副指挥长及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防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财政所及时做好全办抗洪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调配;社会事务办公室全力做好全办灾民救助工作,劳保卫计办公室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护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金光路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当地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交通管制工作,交通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宣传工作办公室按照办事处防指的部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洪救灾的宣传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工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民兵、专业抢险队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或集结待命。办事处防指根据汛情、险情发展,果断及时加大办事处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调运力度,防洪蓄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尤其做好重点工程的实时调度和重大险情的抢护以及受洪水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随时组织专题会商,并由办事处防指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应急响应和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准备随时随地投入抗洪抢险。
(5)信息调度:办事处防办与区防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指。办事处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和社区每日5时、11时、15时向办事处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必要时,各单位随时报送工作动态、灾情等信息。办事处防指每日6时、12时、16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各社区30分钟内报送工作动态,灾情等信息。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7.5.1 当出现下列条件时,办事处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大范围降雨趋停,市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2)主要防洪河道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3)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4)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
7.6 应急响应保障
7.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协调通信运营部门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络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6.2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民兵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民兵抢险队主要完成一般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艰巨复杂的抢险任务。
对各类防汛队伍,尤其是抢险队伍,由办事处防指组织汛前抢险技术培训。
群防队伍的使用,原则上以各辖区自我防守抢护为主,按“军事化”管理模式,就近对重点河段、重要工程、险点险段及抢险时,可加强防守抢护力量或组成强大预备队跨社区支援;群防队伍由办事处防指在全办范围内调动使用,抢护重大险情。
7.6.3 供电保障
协调电力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抗洪抢险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4 交通运输保障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协同公安交警做好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
7.6.5 医疗保障
劳保卫计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7.6.6 治安保障
金光路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7.6.7 物资保障
充足的防汛物资储备是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今年的防汛物料使用,采用“先定后用、用后付款”的办法,要摸清料源,落实地点和数量,登记造册,保证防汛所需。建设环保所、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辖区施工、管养单位中落实料源和机械设备,以备调用。各防汛责任单位防汛物资储备可根据各自防汛实际需要购置。
各社区防汛抢险物料,主要为铲车、挖掘机、编织袋、照明器材、救生衣、铁锹、雨衣等防汛抢险需用时紧急调用。
7.6.8 资金保障
财政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抢险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补助。需要增加防汛经费时,由办事处防办和财政所协商,提出意见报办事处批准。
7.6.9 社会动员保障
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首长应按照责任分工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7.6.10 技术保障
建设和完善信息采集系统,为调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建设和完善河流、蓄滞洪区的防洪工程数据库、图片影像库和重点地区的地理、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
建设和完善办事处防指与各社区防汛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会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实现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共享。
7.6.11 应急救援措施
情形1:洪水造成堤防河道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垮塌、决口、失稳及其他险情,危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
(1)协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立即组织抢早抢小,全力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办事处防汛指挥部。
(2)办事处及时组织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组织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等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开展险情抢护等工作。
情形2:连续发生强降雨或连续性降水,超过排水能力,致使低洼地区积水,地下空间遭淹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立即协调相关部门排水抢险力量开展抽排水,协调冲锋舟、救援队伍参与人员转移救援。
情形3:堤防保护区、泄洪河道、低洼区等危险区人员未及时撤离,遭洪水围困。
(1)辖区社区、单位立即将人员受困情况办事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联系社区、单位知悉人员,了解掌握现场情况,提出建议,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办事处防指启用应急避护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调拨、供应应急物资。
(4)协调其他社会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
8.1 信息报送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应急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灾情管理杜绝信息迟报瞒报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防汛抗旱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加强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互通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要立即处置险情灾情,同时10分钟内报告办事处防指,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直接报告,并按规定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相关情况。后续根据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可能导致重要堤防决口、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灾情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杜绝在其他信息中一并上报。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不全时,应先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等概要情况,待核实或完成信息比对后再补报,不得以身份信息不全、需进一步核实等理由迟报瞒报。
办事处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各类防汛信息。办事处防办及时向区防办报告工作动态。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在2日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送办事处防办。
防汛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办事处防指统一审核并上报东区防指。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要及时报告区防指。
9 后期处置
对发生灾害的社区,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9.1 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办事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参与到防办日常工作中。
9.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9.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协调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9.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提高标准重建。
9.5 善后处置
办事处根据责任分工,分别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做好防汛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尤其是人员及财产损失涉及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舆情监督及处置。
9.6 调查评估
办事处成立调查评估工作组,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9.7 保险与补偿
办事处根据工作分工,成立一个或多个保险与补偿协调工作组,协助辖区群众开展保险理赔及申请灾后补偿等工作
10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各防指成员部门,单位,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防汛应急预案。
10.1 奖励与责任追究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办事处防办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办事处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3 预案演练
(1)各单位应按照预案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汛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办事处防指负责组织。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