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0874419/2022-00050
  • 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2022-03-07
  • 2022-03-07
  • 通知
  • 金文〔2022〕6号
  • 有效
金光路办事处关于印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金文〔20226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金光路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光路办事处

2022年3月7日

 

 

 

 

金光路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灾害是对人类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沥涝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造成的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现代化水平。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时,保证防洪工程安全运用,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抢险抗灾。

1.4.2  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上下游、左右岸、辖区之间、行业之间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防汛。

1.4.3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和“保安全、多蓄水”的方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防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参加防汛的义务。实行军民结合。驻军和部队主要承担抗洪抢险和救生的攻坚任务。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村(社区)、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  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办事处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办的防汛抗旱工作,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事处防办)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1.1  办事处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办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本辖区防汛抗旱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制定主要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办的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洪抢险,做好洪水调度和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安排,协调工作。

2.1.2  办事处防指成员部门职责

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内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做好防汛手册的发放工作,并针对重点洪涝区做好居民遇险转移路线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做好各村(社区)地下人防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办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编制,指导各村(社区)和各部门做好专项方案、预案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河湖水利工程及黄河防汛工作;负责本级防汛抗旱相关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组织、协调一般水旱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组织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办安全生产工作。

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湖防汛的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发布、水利工程调度、日常检查、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汛期,指导河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办事处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当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派人参加会商,灾情发生时,按照办事处防指部署,派出专家组协助应急管理局开展险情处置。组织指导办事处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对河道、行洪区内由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区,做好清障工作;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木,配合做好清障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办理砍伐林木和林区土方采挖审批工作;负责林业抗旱相关工作。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等灾情信息;负责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旱灾害发生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落实城区防洪及抗旱用水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城市防汛抢险、排涝日常工作。

1.负责市政道路检修,积水点改造,管网疏浚,泵站检查,疏挖道路收水井、检查井,修理、更新残损、丢失的井盖,对发生塌陷的路段和破路回填不实的路段采取必要的看护和处理措施,对危险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保障汛期道路畅通和车辆、行人的安全。

2.负责清除区域内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避免汛期因大风大雨倒伏发生伤人事件,加强巡视,发现倒树及时清运,确保道路畅通。

3.加强市政照明的检修和隐患排查,防止因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路灯大面积断电现象。

环境保护所:负责办事处在建工程项目的汛期安全工作。

1.负责检查督促辖区范围内深基坑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度汛工作,要针对每个在建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汛期施工防护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2.负责汛期应急抢险车辆、物料的调配工作,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调配;负责协调在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应急搜救处置和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负责在干旱发生时,对旱区应急水源水质检测,组织实施水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3.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

财政所:负责正常防汛抗旱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防指办公室作好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土地规划所、安置区物业协调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办事处排水规划;配合做好城市规划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规划审批,城市规划区防洪排涝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参与《城市防洪法规》的编制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担全办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老旧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城市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负责全办城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地下人防工程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参加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的医保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作出妥善处理;负责制定办事处防汛抗旱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洪涝、干旱等突发灾害的医疗救援、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灾工作。

民政与社区事务办公室及时向办事处防指提供救灾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接收社会捐赠,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遭受洪涝旱灾社会救助工作。

文化(文明)建设办公室: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根据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包括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金光路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内道路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依法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

其他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参与防汛应急工作。

刘江村:负责组织、协调本村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马楼村:负责组织、协调本村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徐庄村:负责组织、协调本村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柳园口村:负责组织、协调本村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贾陈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社区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美秀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本社区区域内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各企业单位法人负责本单位所有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2.1.3  办事处防办职责

承办办事处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办的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组织协调全办的防汛工作;组织拟定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主要行洪河道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各村(社区)制定和实施防洪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渠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经费安排和物资计划、储备、调配、管理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应急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办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责任制、分部门负责责任制、技术参谋责任制和防汛岗位责任制。

2.2  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2.3  成立防汛专家组

为了满足防大汛的需要,由办事处领导、环境保护所、农村工作办公室同志和水利专家组成防汛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当发生重大汛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洪抢险方案,处理重大险情,指导抗洪抢险。专家组汛期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工程信息

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闸坝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要堤防、闸坝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到办事处防指。

当堤防、闸坝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农村工作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做出抢险决策。

3.1.2  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及时收集,抓紧核实,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办事处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依据。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抵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防汛隐患整改任务,对存在隐患的跨汛期施工涉及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预案。对主要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应制定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机具、车辆、器材、物料和救生物资。重点部位应储备足量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通信情况进行检查测试,保证运转正常。

7)防汛检查。建立健全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要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限时整改。

3.2.2  河道洪水预警

当主要行洪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协调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洪水标准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权限向社会发布。

3.2.3  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有关部门要贯彻执行。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参照国家防总制订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防总制定的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建立金光路办事处防汛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行动从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共四级。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办事处防指负责重要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根据管理权限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调度。办事处防指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办事处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等方面的工作,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由办事处和办事处防指指挥协调。

5)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黄河花园口站出现15000~22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根据黄河河务部门建议或市级预案启动情况,启动Ⅰ级响应;

2)发生全域性暴雨洪水造成全市发生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镇内涝等重大灾情;

3)因降雨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群众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0人以上重伤,500人以上被困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4)贾鲁河、魏河、七里河等主要河道及城区主要河湖出现超标准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河道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5)接到区有关部门发布暴雨Ⅰ级预警,并可能造成特别严重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Ⅰ级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指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情、险情情况,启动Ⅰ级响应。

1)防汛值班:办事处防指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赴灾害现场时必须明确其他负责人坐镇指挥,并与各级指挥部保持信息通畅,始终了解全局、正确决策。同时,按照非常洪水值班要求,增加值班和应急救援人员,必要时从办事处防指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迅速开展应急救援。

2)防汛会商与组织:由办事处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办事处防指领导和成员参加,邀请东区防指负责人到会指导,并邀请东区防指专家组参加。主要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3)工作部署和部门联动:办事处防指召开紧急专题防汛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立即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郑东新区管委会及东区防指。办事处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工作组及专家组赴一线部署、指导防汛工作。办事处防指办公室发布汛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汛情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向管委会、东区防指报告汛情灾情信息和抗洪抢险救灾情况,提交防汛决策建议;办事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防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财政所及时做好全办抗洪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调配;民政与社区事务办公室全力做好全办灾民救助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护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金光路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当地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交通管制工作,交通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党政办公室按照办事处防指的部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洪救灾的宣传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工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民兵、专业抢险队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或集结待命。办事处防指根据汛情、险情发展,果断及时加大办事处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调运力度,防洪蓄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尤其做好重点工程的实时调度和重大险情的抢护以及受洪水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随时组织专题会商,并由办事处防指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应急响应和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准备随时随地投入抗洪抢险。

5)信息报告:办事处防指办公室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东区防指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

4.3  Ⅱ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黄河花园口站出现8000~15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根据黄河河务部门建议或省级预案启动情况,启动Ⅱ级响应;

2)因暴雨洪水造成我办城市道路发生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50厘米以上100厘米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3)因降雨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群众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30人以上100人以下被困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4)贾鲁河、魏河、七里河等主要河道等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5)接到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Ⅱ级预警,并可能造成较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

6)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Ⅱ级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指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情、险情情况,启动Ⅱ级响应。

1)防汛值班:办事处当天值守带班的防指副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坐镇指挥,赴灾害现场时必须明确其他负责人坐镇指挥,并与各级指挥部保持信息通畅,始终了解全局、正确决策。同时,要增加值班人数量,加强上下信息联动,密切关注灾情,做好紧急救援各项准备。

2)防汛会商与组织:办事处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及防指专家组参加。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3)工作部署与部门联动:办事处防指下达命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管委会并通报东区防指成员单位;办事处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18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办事处防指其它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民兵、专业抢险队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或集结待命;财政所做好抗洪抢险救灾资金调配,交通部门开通抢险物资车辆免费专用通道。

5)信息报告:办事处防指办公室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不定期通过电台、短信等手段向社会滚动播出汛情预警信息。

4.4  Ⅲ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黄河花园口站出现6000~8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根据黄河河务部门建议或市级预案启动情况,启动Ⅲ级响应;

2)因降雨造成我区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造成主要道路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3)因降雨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群众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4)贾鲁河、魏河、七里河等主要河道等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管涌和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等重大险情;

5)接到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Ⅲ级预警,并可能造成较重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

6)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4.2  Ⅲ级响应行动

办事处防指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或市防办下发通知,启动Ⅲ级响应。

1)防汛值班:办事处防指办公室主任在指挥中心值班,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办事处防办负责人和东区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2)防汛会商与组织:办事处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启动Ⅲ级响应,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办事处并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办事处防办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各村(社区)防汛工作,并视情况发展发布《汛情通报》和预警信息。

3)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财政所申请启动一定数量的防汛预备金。村社区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本级人、财、物,并做好水库等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及行动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黄河花园口站出现4000~6000立方米每秒洪水,根据黄河河务部门建议或市级预案启动情况,启动Ⅳ级响应;

2)因暴雨造成我区低洼路段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30厘米以下,造成局部交通拥堵等情况;

3)因降雨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群众1人以下死亡(含失踪),5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下被困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4)贾鲁河、魏河、七里河等主要河道等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或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5)接到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Ⅳ级预警,并可能造成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Ⅳ级响应

办事处防指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或市防办下发通知,启动Ⅳ级响应。

1)防汛值班:办事处防指办公室主任在指挥中心值班,增强值班人员力量,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办事处防办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2)防汛会商与组织:办事处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由办事处防指下达指令,启动Ⅳ级响应,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办事处并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办事处防办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各村(社区)防汛工作,并视情况发展发布《汛情通报》和预警信息。

3)应急调度:办事处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财政所申请启动一定数量的防汛预备金。相关村(社区)办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本级人、财、物,并做好水库等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

4.6  城市道路和其它工程设施防汛

4.6.1  全面检查所有积水点,对积水严重和险情路段设置警示装置,尽快组织排水排险,避免人车伤害。

4.6.2  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和已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4.6.3  加强对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桥梁、管线工程、路灯、杆牌等设施进行重点监视、发现进水、塌陷、倾倒、漏电等险情时,迅速抢险,及时排除,避免人员伤亡。

4.7  信息报送、处理

4.7.1  汛情、灾情信息按规定分级上报,归口处理。

4.7.2  防汛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做到准确掌握。

4.7.3  一般性汛情、灾情,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处理。对汛情、灾情、工程抢险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抓紧解决。

4.7.4  办事处防办接到重大汛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办事处防指和办事处,并加强观测及时上报。

4.8  指挥和调度

4.8.1  进入汛期、旱期,办事处防办及各村(社区)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全程跟踪,视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8.2  办事处负责辖区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

4.8.3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灾害事件,可越级上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4.8.4  由于水灾而发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灾害,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

4.9  抢险救灾

4.9.1  出现水灾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4.9.2  处置水灾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按照规定程序,协调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  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抢险救灾人员的自身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出决定。

4.10.3  出现灾害后,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并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11  社会力量动员

出现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提出处置意见报经办事处批准实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用社会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2  应急结束

4.12.1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12.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和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设施,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络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民兵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民兵抢险队主要完成一般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艰巨复杂的抢险任务。

对各类防汛队伍,尤其是抢险队伍,由办事处防指组织汛前抢险技术培训。

5.3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抗洪抢险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协同公安交警做好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

5.5  医疗保障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6  治安保障

金光路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5.7  物资保障

充足的防汛物资储备是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今年的防汛物料使用,采用“先定后用、用后付款”的办法,要摸清料源,落实地点和数量,登记造册,保证防汛所需。环境保护所、农村工作办公室在辖区施工、管养单位中落实料源和机械设备,以备调用。各防汛责任单位防汛物资储备可根据各自防汛实际需要购置。

5.8  资金保障

财政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抢险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补助和抗旱补助。需要区财政增加防汛经费时,由办事处防办和财政所协商,提出意见报办事处批准。

5.9  社会动员保障

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首长应按照责任分工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10  技术保障

建设和完善信息采集系统,为调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信息。

建设和完善河流、蓄滞洪区的防洪工程数据库、图片影像库和重点地区的地理、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

建设和完善办事处防指与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会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实现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共享。

建立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专家库,当发生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工作。

6  善后工作

对发生灾害的村(社区),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办事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参加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中。

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提高标准重建。

6.5  防汛工作评价

防汛部门每年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办事处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各防指成员部门,单位,村(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防汛应急预案。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办事处防办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办事处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4  预案演练

1)各单位应按照预案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汛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金光路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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