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2021〕70号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郑东办〔2021〕33号),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净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区关于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决定成立金光路办事处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及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1年11月中旬--2021年12月31日
二、治理范围
辖区所有无证幼儿园。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即日起—11月15日)。成立金光路办事处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见附件1),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召开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复查复核(11月15日—12月15日)。文化(文明)建设办公室在摸清辖区无证幼儿园底数和每个无证幼儿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各专班部门对照无证幼儿园名单逐一进行复查评估,就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各幼儿园完成整改后向相应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三)分类治理(12月16日—12月31日)。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结合辖区学前资源现状,确定最终分类治理名单。对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无证幼儿园,根据程序联审联批,及时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和准入手续;对于基本符合整合标准的幼儿园,委托辖区公办、优秀企事业办、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托管,签订托管协议;对于不符合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或收到非法办学告知书后仍然招生的无证幼儿园,依法进行强制查封,并妥善分流在园幼儿和从业人员,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任务分工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专班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审联管机制,组织相关成员部门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幼儿园,切实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成员部门工作进行常态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文化(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核查和取缔工作,负责指导正在整改的无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指导拟整合的无证幼儿园完成备案工作;负责对接协同教育文化体育局分流拟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和从业人员。
党政办公室: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网络舆情管控,会同文化执法部门对教材盗版侵权进行治理。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疫情防控、疾控、卫生监督、劳动监察等方面开展卫生保健检查评估,指导无证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卫生保健及传染病的防控与处理工作;负责加强对各类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监督管理,稳妥做好机构教师转岗改行和欠薪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协同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事业局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查处;
综合执法中队:对无证幼儿园经营场所擅自外封外扩予以查处;对违法户外广告设置及宣传进行查处;参与相关联合执法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依规负责对有营利性的无证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进行登记查处工作;对其场所的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安全进行监管;负责对接协同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无证园、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广告违法及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无证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无证幼儿园依法查处;治理过程中负责督促无证园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负责对接协同上级部门依法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无证幼儿园予以查处。
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动辖区派出所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无证幼儿园治理过程中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金光路派出所:指导监督幼儿园按照校园安防建设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负责落实幼儿园服务人口户籍信息,将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发现的无证幼儿园线索通报给辖区乡(镇)办事处;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查处、打击检查过程中的违法、抗法行为,对无理取闹、阻挠执法者予以严肃查处,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发挥属地作用,对各区域内的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细致排查,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参与无证幼儿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无证幼儿园属于历史阶段性产物,在办园条件、卫生条件、安全隐患、教师队伍、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适龄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扰乱了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各专班部门、各村(社区)要从保障在园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推进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幼儿安全。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推进治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广播、报纸、微信群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无证幼儿园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无证园。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各村(社区)在醒目位置张贴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登记信息及无证幼儿园信息,引导家长选择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入园。同时,要畅通无证办园举报渠道,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查处,并追究属地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辖区内不再新增无证园。
(三)依法分类治理。各专班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按照分类治理原则,逐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治理步骤和整改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设立工作台账,以周报、月会的方式全力推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治理过程中的监管和指导,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金光路办事处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金光路办事处无证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3.郑东新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整改意见书
金光路办事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