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2021〕19号
各村(社区),各部门:
《金光路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光路办事处
2021年4月26日
金光路办事处
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在这重要的年份,金光路办事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把握“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为郑州“东强”战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办事处宣传工作重点和干部培训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专题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各村(社区)、各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到实处,按照上级关于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认真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和郑州市有关要求,拟定出台金光路办事处安全生产通报、安全生产提醒警示等方面的实施意见。
(四)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党工委、办事处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制定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巡视巡察内容,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党政领导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检查督查,解决安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五)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七)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按照全办重点工作考核要求,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对村(社区)、重点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通报制度,督促相关村(社区)及部门严格整改落实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八)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推动道路交通、燃气、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村房屋安全、危化品运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九)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金光路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挂图作战,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相关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十)督促落实“三个清单”。根据东区安委办要求,督促辖区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时报送“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并督促按责任落实、按清单落实、按任务落实。
(十一)落实专项调度和通报制度。按照东区关于三年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定期收集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十二)加强明查暗访力度。根据全办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推动各村(社区)和行业部门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确保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十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突出抓好在线监测预警系统规范化运行。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构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长效机制。2021年年底前完成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摸底,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十四)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力度。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深入分析本地交通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加强风险预判预测,切实找准问题症结以及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开展治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持续保持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等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努力将各类隐患消灭在源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对汽车站、旅游集散地、公共交通枢纽、高速路进出市口、等重要点段进行督导巡查。坚持科技兴安,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深化应用城市大脑交通项目“一个数据中心、五个应用平台”,努力打造全场景智慧交通,在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注入更多科技化治理手段。
(十五)夯实公共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标准。充分利用管道探测机器人、探地雷达、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加强道路、桥涵、隧道、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监控监测,继续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积极协调各部门,能改尽改,不断消除管网安全隐患。
(十六)持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坚决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工程及村(社区)工程、农民自建房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例规定的房屋存在问题的整治。加强全办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十七)坚决守牢火灾防控底线。以建党100周年消防安保为主线,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高层建筑、仓储物流、居民楼院等专项治理,指导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的消防管理水平,精准治理居民社区、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风险隐患,坚决兜住城市安全运行底线。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持续深化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贴近实战需求和“大应急”“全灾种”职责定位苦练精兵。加强战斗型灭火救援指挥部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灾害事故建强专业队、机动队,完善“尖刀拳头”救援力量体系。
(十八)深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
(十九)强化文化场所、游乐设施设备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电梯、游乐设备安全等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十)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进、示范引领与全面覆盖并进、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进,巩固提升规模以上企业建设成果质量,突出向高危型、人员密集型小微企业延伸;破解建用脱节难题,把“五有”标准细化落实到一线岗位,推进体系真建真用;扩大示范试点企业范围,分级组织观摩交流、轮训技术人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辐射覆盖效应;提高信息平台建设运行质量,按照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技术标准,联入郑东新区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系统,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分级部署应用,以信息化支撑双重预防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和联合惩戒,依法惩处一批未按规定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或建而不用的企业,实施重大隐患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二十一)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及时收集事故前追刑责的典型案并适时通报,督促企业加强刑事合规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部建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
(二十二)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完善并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制度。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有关规定。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二十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及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处罚的宣传力度,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农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行为。推进危化品特种作业实操培训基地和安全生产培训网上平台及大数据库建设。
(二十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继续充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安全监管和应急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全办安全监管和应急队伍树立“严、实、细、常”作风,全面整顿作风纪律,提升业务能力,积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七、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约束
(二十五)落实考核通报约谈制度。办事处将加强对各村(社区)、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实实在在成效。
(二十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办事处协调指导、督查检查、考核奖惩职能,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评价指标,将安全生产纳入督查督办、相关考核和干部考察内容。
(二十七)严格实行“红、黄”分类挂牌督办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对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红、黄”两类进行挂牌。红牌标准:辖区或行业发生较大以上或季度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黄牌标准:辖区或行业发生一般事故的,辖区或行业领域内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以上;对所在辖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措施不力的。督办时间为六个月。
(二十八)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查处、跟踪督办、警示通报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总结教训,强化防范和整改措施。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