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白沙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仓储行业消防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依据《郑东新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全镇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全镇仓库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指导仓储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加强消防管理,严密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提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白沙镇成立全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袁志方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楚毓奇任副指挥长,各行政村(社区)、消防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管所、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白沙派出所、大有路派出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指导、研究、调度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选派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期间指挥部各项日常工作。指挥部建立实施四项工作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周向指挥部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指挥部视情组织召开办公会,必要时提请召开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全镇专项整治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组织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部署安排重点任务。
(二)通报督办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台账,针对工作开展情况及督导帮扶发现的隐患问题,指挥部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跟踪督办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三)约谈问责机制。指挥部将对检查发现存在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严重滞后的单位,组织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专项整治领域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全镇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升机制。及时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复制一批、推广一批,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总结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目标再聚焦、检查再精细、执法再精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三、整治对象和排查范围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的以下五类单位、场所:
(一)各类棉花制品或原粮储存、转运场所;
(二)各类成品油(汽油、柴油、润滑油)仓储油库;
(三)各类物流企业(含冷链物流)及仓库;
(四)各类供销、粮食系统直属仓储场所,邮件快件分拨中心;
(五)各地大型仓储、物流产业园区。
四、整治重点
在全面检查仓储行业单位存在隐患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七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消防管理组织不健全,未建立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仓库、配电室、消防设备间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连片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管理使用单位的,未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
(二)建筑防火方面问题。仓储物资的火灾危险性与原建筑设计的仓库、冷库类别不符;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区域,在仓库上层设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仓储区未划线标明墙距、垛距、主要疏散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违规将危险化学品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或作为顶棚、分隔;设置冷库的单位场所未按要求落实防火分隔措施,违规使用易燃可燃隔热保温材料;石油库与库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线安全距离不达标,未落实库区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安全用火用电方面问题。未建立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电暖气、电磁炉、“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做饭、取暖;电气线路未按规定穿管保护,私拉乱接临时线路;违规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具有爆炸危险性场所未安装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设备;违规在仓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或蓄电池充电。
(四)安全疏散方面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未保持畅通,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失、损坏;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或可移动障碍物未采取有效临时挪移措施;未划定消防车通道,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
(五)消防设施方面问题。未按规定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现象;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水、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储量不能满足实际灭火需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符合从业条件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未依法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六)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方面问题。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场所未按规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伍未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
(七)重点单位高标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问题。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未高标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根据人员调整及时向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报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未经过消防培训;未建立消防档案;未明确专业电工负责日常电气安装、敷设、维护、检测;未建立或未严格落实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未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开展灭火演练;未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高危单位,未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未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五、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
各有关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督促辖区、行业系统内仓储企业(单位)在年底前全面开展一次“六个一”活动,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开展一次仓储堆垛区域的清理规范,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修订一份单位消防疏散演练预案,开展一次初期火灾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
(二)全面排查检查
1.各行政村(社区)要积极发动基层防控力量,摸排辖区各类仓库,彻底澄清底数,建立完善台账。
2.各行业部门组织力量,对所属行业系统、所管辖单位内的仓库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隐患、规范日常管理。
3.各有关单位要对全镇5类场所按照一定比例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各行业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三)建立隐患清单
各有关单位要对排查的每一家企业(单位),发现的每一条隐患问题,现场反馈企业(单位)负责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逐家企业(单位)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改责任,盯住不放并跟踪督促整改。
(四)强力督促整改
1.开展约谈提醒。各有关行业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要分别约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内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行业内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仓储物流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对专项整治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仓储企业(单位),镇工作专班将集中约谈相关部门及辖区负责同志。专项整治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案例警示。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整治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进度,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仓储物流企业(单位),集中开展典型火灾和执法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倒逼隐患整改。
3.严格执法查处。各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权限的部门,要充分运用查封、停产停用、拘留等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宽松软虚”等问题。对隐患突出或存在重大先天隐患的仓库单位,先关停再整改。持续推进行刑衔接、一案双查,移送办理一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前入刑案件,从严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4.实施综合整治。各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方式,多通报提醒、多督促指导、多实地走访,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整改难度大、涉及面较广、多产权的人员密集场所,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要持续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要鼓励发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举报仓储物流企业(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停业整改。对存在以下“八类严重隐患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督促停业整改:一是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等场所与住宿场所混建,导致“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的;二是仓库上层设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厂房的;三是仓库安全出口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四是在居住建筑内,违规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五是违规将危险化学品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的;六是多家企业合租一栋仓库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七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的;八是构成其他重大火灾隐患的。
(五)强化宣传培训
紧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制作仓储企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明白卡”、建强专业管理团队等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要进一步聚焦仓储企业(单位)水电工、设备操作员、安保人员、高风险部位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强化安全常识培训,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安全技能和紧急避险能力。要督促仓储企业(单位)建强专兼职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按照“1分钟出动、3分钟处置”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训练演练,提升初期火灾处置的能力。
六、职责分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任务,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整治。消防办公室承担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并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设置的仓库开展检查;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储备粮库、转运场所和直属各类仓储场所进行检查,对商贸行业、商场、展览场馆等领域的仓库开展检查;白沙派出所、大有路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部门移交的行政拘留案件等;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依法查处仓库违法违规用地、违反规划建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企业违规建设,以及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社区办公室负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摸清仓库企业数量,对无照经营、非法经营、年报等制度不落实等情况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违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商品交易市场内存在的仓库,开展监督检查。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系统单位内的仓库开展排查治理。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村民自建的仓库,由属地行政村负责开展排查检查。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5日前)。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分别印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底数摸排和形势研判,切实摸清底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月18日前)。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仓储企业(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建立“四个清单”,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案例警示、执法查处、信用惩戒等整治措施,督促隐患问题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3月18日至3月底)。各有关单位分别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总结固化经验做法。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仓储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重要组成部分,是坚决遏制仓储行业领域火灾多发形势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省内外仓储领域事故教训,分领域分区域、有重点有步骤推动排查治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隐患移交、通报督办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指挥部将按照“四项工作机制”要求,围绕工作推进、排查摸底、督改隐患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对各级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督办。
(四)狠抓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力推进仓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综合考评体系,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自2024年1月起,每月13日、23日,各有关单位要报送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2024年3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白沙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2.白沙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3.各部门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
计表
附件1
白沙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工作台账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村(社区)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 储存物品 | 主要隐患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人员 | 备注 |
1 | ||||||||||
2 | ||||||||||
… | ||||||||||
附件2
白沙镇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行政村(社区) | 检查单位数(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查封(家) | 关停(家) | 约谈情况 | 培训员工(人) | |||||||||
供销、粮食、邮政 系统直属仓储场所 | 物流(含冷链 物流)企业 | 原粮储存转运场所(个) | 棉花制品储存转运场所(个) | 成品油仓储油库(个) | ||||||||||||
企业 | 政府 | 部门 | ||||||||||||||
供销(个) | 粮食(个) | 邮政(个) | 企业数量(家) | 仓库数量(个) | ||||||||||||
附件3
各部门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部门名称 | 检查仓库数(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查封(家) | 关停(家) | 约谈情况 | 培训员工(人) | |
企业 | 下级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