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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东新区白沙镇2021年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2021]40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东新区白沙镇2021年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郑东新区白沙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为深入贯彻全省、全市、全区关于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郑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目标: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形成政府领导有力、企业单位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白沙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白沙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1)主要任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任务。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3项行动。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度汛安全、城市安全、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9项专项整治

(2)总体要求。以“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为目标,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镇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3)进度安排。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为第三阶段集中攻坚,主要是: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镇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按照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截至2020年12月底全镇范围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2021年年底前将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三个覆盖、两个延伸、一个不变”要求,全镇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全覆盖,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全覆盖,向教育、卫生、文化、民政、林业、水利等公益事业单位小型企业(单位)试点延伸,其他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延伸面不少于30%。2021年切实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检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奖惩等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省市的部署要求,建立政府相关站所部门及驻镇单位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镇网格员、要发挥“宣传员”“排查员”的作用,对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村,社区安全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巡查力度,及时排除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危险程度、工艺流程等,制定严密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生产过程操作程序和标准,坚决杜绝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要严格依照《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要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郑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燃气、工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各类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充装、经营和废弃处置的资质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等。及时纠正个别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危化品不按专区存放等突出问题。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罐装气体和液体,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2、消防安全。(1)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歌厅、桑拿洗浴中心、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建筑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工作。(2)建成小区及临时过渡点,要逐个逐户进行排查,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尤其对杂物随意堆放、电线私拉乱扯等现象要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发生火灾,对于整改到位的临时安置点,要加强日常巡逻、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3)严查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和未按规定用电等违法行为,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停产停业整改。(4)加强对辖区内田间地头及未拆迁房屋等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是否为危房及泡沫板房、线路私搭乱接、违规储存危险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3、学校安全。 各类学校要对实验室、宿舍、食 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强化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用电、防火、防溺水等方面安全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严查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办学等违规行为。

4、建筑施工。对照《郑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内容,加强对建设工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各方严格履行建设安全管理程序,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严防坍塌垮塌、 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倒塌、触电等事故发生。加强对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防护。

5、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情况,设备安全运转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经常性维护与保养,坚决依法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

6、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全镇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电力水利设施/教育培训等所有行业领域。各村、各企业单位要动员全民参与,及时上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

7、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

1.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全力防范灾害发生;

2.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以及城市棚户低洼区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3.加强对洪涝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4.加大防洪、地质灾害、城市排涝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5.开展河道、水渠、坑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做好汛期暑期防溺水工作。

8、烟花爆竹

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和储存点专项工作治理,严管重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地毯式进村入户和沿街门店等大排查,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情况。

(五)做好重点时段安全工作。

    各村、企业单位要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安全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准备应急物资,确保发生险情时,能迅速控制险情,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各种险情,使险情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各村、各企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性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业整治, 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分级负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站所办)、各企业单位、各村都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起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

镇各相关站所单位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上报上级部门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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