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路办事处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郑政文〔2017〕32号)和《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东办〔2018〕28号),切实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和省、市、区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意见,结合龙源路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郑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流域“水质、水量、水管理”等关键问题为导向,以确保水质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饮水安全为攻坚重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龙源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办事处辖区魏河水质达到Ⅳ类,其他河流水质持续改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三、主要任务
(一)强力配合,确保国家、省、市、区控断面稳定达标
1.断面水质达标任务措施
(1)强化辖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涉水企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各二、三级网格长
(2)加强沿魏河污水排放口排查力度,5月底前完成排查方案制定并实施,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面源污染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各河长 各河段长
(3)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积极配合设立跨区河流断面,逐步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二)推进城市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魏河达到IV类水体水质的目标。
2.积极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沿岸排污口排查,确保无污水直排入河。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3.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引导管理,强化宣传力度,杜绝沿河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环境保护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4.加大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现场检查,确保工业企业排水达标。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二、三级网格长
(三)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
5.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做好信息公开。2018年起,配合郑东新区做好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各二、三级网格长
(2)保障辖区饮水安全。落实饮水安全工作、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牵头单位: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各二、三级网格长
6.防治地下水污染。配合做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加油站等地下油罐使用双层罐或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完成管委会制定整治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各二、三级网格长
(四)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7.深入开展辖区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年底前,龙源路辖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各二、三级网格长
(五)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8.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2018年年底前,配合郑东新区完成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各二、三级网格长
(六)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9.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二、三级网格长
10.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中央要求,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二、三级网格长
(七)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1.推进再生水利用。2018年底前,积极配合郑东新区完成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再生水的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二、三级网格长
(八)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2.防范水环境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积极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
牵头单位: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九)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
13.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按照查清现状、分类整治、优化布局、健全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并针对违法设置、布局不合理、审批不到位、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予以整改。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14.开展清河行动。以“三清一净”(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违建及保持水面干净)为主要任务,持续开展河湖清洁行动,确保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加强农村河湖段的清理和整治,改善农村水环境;开展对淤积、拥堵河段的治理工作,保证河面整洁,水流畅通;加强常态化巡查及清理,保持河湖日常良好状态。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15.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清理整治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及乱占滥用河渠沿岸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十)加强执法监管
16.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辖区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发放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范围排污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养殖、非法排污行为。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所 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河长 各河段长 各二、三级网格长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要切实担负起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将水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高效有力的领导机构,成立专业独立的办公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强力推进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建立联防联控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治污合力。要求要结合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重点,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完善保障措施
要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有关监测、会商、预警、报告、公开、生态补偿等工作机制,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要做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要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队伍建设,统筹安排业务骨干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促进全民治污
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普法活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