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金光路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光路办事处
2017年7月26日
金光路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7〕12号)和郑东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指示要求,金光路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彬 党工委书记
肖会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任冀军 党工委副书记
杨俊杰 党工委副书记
薛晓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维先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建业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俊广 办事处副主任
李 伟 金光路派出所所长
常瑞杰 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孙 霞 办事处工会主席
刘茂林 办事处劳保所所长
刘科技 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张学锋 办事处执法中队中队长
薛瑞娟 办事处主任助理兼纪检监察室常务副主任
成 员:牛智峰 党政办主任
刘小晖 党建办主任
梁 虹 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王顺利 社管办主任
王华民 财政所所长
王以军 项目及经济办主任
周文懋 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青霞 劳保所副所长、民政所所长
李艳芳 农办主任
翟 向 土地规划所所长
陈 涛 环保所所长
张东海 城管办主任
孟建凯 安监办主任
周可瑞 安置办主任
孙合霞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宋晓静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孟建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任务分工
此次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厅文﹝2017﹞17号)以及郑发﹝2015﹞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建筑施工。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借助“智慧城市”建设,着力监控排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等建筑施工风险点、危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风险在控可控。持续开展起重设备、高支模坍塌专项治理,加大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检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借用资质和挂靠、超资质范围承包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二)消防。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高层建筑、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固化落实“兵团化”排查、集中执法、约谈曝光等做法,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三)危化品。全面开展危爆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四)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和“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在线率100%。轨道交通要建立健全运营线路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整治针对发生火灾、大面积停电、爆炸、自然灾害以及应急设备故障、客流冲击等其他异常原因造成影响运营安全的非常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修订工作。
(五)工矿商贸。以市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70%以上”总要求为目标,全力推进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安全隐患排查督导为手段,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作业场所木粉企业全部整改达到防爆标准。落实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持续开展液氨制冷等专项整治。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六)职业健康。以水泥制造、汽车维修和保养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管、定期检测,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依法严惩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
(七)特种设备。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八)校园、校车。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依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强化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对校车司机持证上岗及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九)城市燃气。以燃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天燃气管网、设施设备、压力容器、燃气建设工程等为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严查辖区无证瓶装燃气销售站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警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加大辖区内无证液化气销售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根据办事处安监办制定的排查表,各村(社区)、各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各村(社区)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加大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责任,强化追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有效结合我办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等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请纪律检查、监察和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使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进行安全生产事前提醒、事前问责。对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