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金光路办事处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光路办事处
2017年3月29日
金光路办事处城乡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彻底清除辖区范围内积存垃圾,完善我办城乡环卫体系,实现垃圾日产日清,给全办人民营造干净卫生、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题,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载体,以解决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积存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巩固我办创建成果。
二、行动内容
彻底清理全办范围内积存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家庭装修垃圾,杜绝乱堆乱放,减少“四害”滋生地。
三、组织机构
成立金光路办事处城乡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张东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68100053。
四、责任分工
(一)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清理老年安置房及办事大厅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乱堆乱放的杂物、混合垃圾、家庭装修垃圾等。
(二)物业公司:负责清扫清运主次干道、垃圾池、沟沿、河道等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建筑物墙体立面的乱涂乱画、违法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
(三)城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并督导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彻底清理垃圾积存点,减少“四害”滋生地,确保“城乡清洁”行动顺利进行。
五、行动标准
房屋整洁,道路硬化,垃圾要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无污水乱流,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画,无蚊蝇滋生,无卫生死角,无黄土裸露;无杂草丛生。
六、行动安排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3月10日至3月15日)
各三级网格长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城管办建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台账,由办事处统一清理。
(二)集中整治,对账销号(3月15日至3月31日)
城管办对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台账,将台账中的问题进行统一清理,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各村(社区)按照责任分工,对照整治标准,严格按照工作时限,整治本村混合垃圾、家庭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
(三)巩固成果(4月1日至12月31日)
健全环境卫生制度,建立环境卫生队伍,完善各种环卫设施,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七、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清洁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是迎接国家文明城市考评验收、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紧密配合,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城乡清洁行动工作。
(三)资金保障。城乡清洁行动开展期间,为确环境集中整治质量,工作费用由办事处统一支付管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确保本次活动效果突出,成效显著。
附件:金光路办事处城乡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