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郑州龙湖副CBD地块C3-22,占地10002.63m2,总建筑面积9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00m2,地下建筑面积27000m2,建设内容包括1栋办公楼,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因此新增化学需氧量1.924吨/年、氨氮0.143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97.5mg/L、19.4mg/L,年废水排放量4.81万吨,(废水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绩效法/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基准水量4.81万吨/年,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924吨/年、0.143吨/年(绩效法计算情况)。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4.81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924吨/年、0.143吨。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不涉及大气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不涉及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贾鲁河水体陈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1mg/L、3.76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5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与之增量均实行3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5.772吨/年、0.429吨/年。
(二)大气环境质量
该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气。
四、结论
建议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1.924吨/年、氨氮0.143吨/年。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