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N09139/2026-00005
  •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26-03-13
  • 2026-03-13
《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郑东新区恒通新城小区8号楼2单元1702业主朱珊红: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5日依法对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楼顶建设玻璃结构建筑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根据案件办理程序,对你发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因送达期间执法人员分别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予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网区城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物业公示栏中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也可以到金光路执法中队领取《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金光路执法中队办公地点:圃田泽路与开来路交叉口西南角金光路办事处2楼205室,联系电话:61175527)。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郑东综限拆先告字〔2025〕第2512121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