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北三环北、艺慧街西违法建筑物建设人(原姚桥农贸市场):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北三环北、艺慧街西一未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一处两层钢架砖混结构建筑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根据案件办理程序,对你(单位)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因送达期间执法人员分别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向你(单位)送达,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将《限期拆除决定书》予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网区城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违法建设现场东大门出入口处、市场物业办公室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也可以到龙子湖执法中队领取《限期拆除决定书》(龙子湖执法中队办公地点:郑东新区文苑路相济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371-67116771)。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拆除决定书》(郑东综限拆决字〔2026〕第2505379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