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5256/2016-00150
  •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实施方案
  • 2016-02-23
  • 2016-02-25
  • 通知
  • 祭城办〔2016〕4号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现将《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开展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23日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开展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确保祭城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的通知》(郑东办【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武学德同志为组长,以办事处有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相关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祭城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办。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之外的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组织实施拆除;对以下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一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的;二是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搭乱建的;三是破坏耕地擅自取土挖沙的。凡属以上三种行为在此次查处期间必须予以纠正和制止。2015年度未出现卫片违法图斑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管,确保2016年度不出现违法占地现象。

三、时间安排

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5日)

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并向各社区下发需限期拆除的卫片违法图斑任务(详见附件2),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拆除整改阶段(2月6日—3月25日)

由各社区、办事处各包村部门牵头负责,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按办事处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任务,全面开展拆除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违法占地个人及单位对违法占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于3月25日前自行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3月26日—4月30日)

由各社区牵头负责,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拆除整治工作,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上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确保于4月30日前拆除完毕。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5日—5月15日)

办事处组织督查绩效考评办、纪检监察室、城市建设办等相关部门将对各社区土地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严格细致地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是由城市建设办负责卫片资料接收、核查、甄别、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及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对拆除到位的卫片图斑进行验收。

二是由各社区、各包村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对办事处下发的卫片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实施拆除。

三是由各包村部门和信访办负责,及时化解、处理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过程中激发的矛盾、问题。

四是由财政所负责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中的经费保障。

五是由督查绩效考评办对该项工作进行实时督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由纪检监察室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社区、部门进行约谈、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心组织好土地违法占地拆除工作,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包村主要领导为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组长、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强协作。各社区要按照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完成好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整治任务。

(三)严格落实,从严追究。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情况负总责,对卫片违法图斑上建筑物,各社区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拆除整治任务。对按期完成拆除整治任务的社区、部门给予一定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社区,将采取全办通报、重点约谈等措施。凡拆除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造成办事处领导被上级约谈问责的,将严格追究包村领导、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的责任,其他相关部门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