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
本机关于2024年5月22日依法对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临街两层商铺外侧向外扩建钢架结构玻璃房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根据案件办理程序,对你发出《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因送达期间执法人员采取电话方式并通过小区物业、租房单位与你联系,你一直未能接听电话,也无法确定你的有效送达地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将《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予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网区城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送达公告同时张贴在小区物业公示栏中,你也可以到如意湖执法中队领取《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如意湖执法中队办公地点:金水东路与通泰路交叉口东北角如意湖办事处101房间,联系电话:16603871125)。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郑东综限拆先告字〔2024〕第2401438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