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条
三、实施主体
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划分局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3.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六、承诺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口受理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南角)
九、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十、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371-67179722(京港澳以西)/0371-67179975(京港澳以东)
十一、投诉电话
中心纪检监察室:0371—6717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