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引导基金发挥运作实效,经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如下:
一是郑州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参与出资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是郑州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亿元,参与出资成都高瓴荃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决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023年4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实名书面向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王晴
联系电话:0371-67179748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