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科技城管委会、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局办、各乡(镇)办事处:
我局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来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梳理辖区企业,做好申报和评价工作: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领域及条件
以省《通知》为准。我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领域、科研人员数量、研发经费支出、研发场地、研发设备原值等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其中,专职科研人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研发经费支出参照统计局报表或申报单位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是指申报单位自有研发设备发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二)申报渠道
《通知》的附件《各单位申报数量依据》涉及的省属有关单位通过相关省厅局申报。市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通过辖区属地申报,由我局初审后,推荐至市发展改革委。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5)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于2024年4月1日前报送我单位。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后)以及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我局邮箱。
二、评价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请组织辖区内省工程研究中心做好评价材料编制工作,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相关评价材料报送至我单位。评价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后)以及评价汇总表(评价汇总表用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需要参加评价工作的省工程研究中心为2024年之前获批建设的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采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联 系 人:王仲明
联系电话:67179844
电子邮箱:zdxqfgzh@163.com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金融智谷1号楼720室
附件1: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
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附件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
附件4:河南省XX工程研究中心评价信用承诺书
附件5: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