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食品违法等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严格依法执法,落实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要求的同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结合东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依法审慎作出处罚裁量,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现公布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盐野七生饭店涉嫌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消费者购买的日本清酒“十四代 本丸”,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山形县,并无任何中文标签,希望有关部门查处。我局立即展开核查,并予以立案调查。经核实,我辖区盐野七生饭店经营的日本清酒“十四代 本丸”没有中文标签,经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进行翻译,显示其标签上标识的产地为日本山形县村山市。另查明,当事人采购上述涉案日本酒时,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不能提供进货票据、购买支付凭证,供货方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口通关手续及检验检疫证明。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第一条:“自即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本案认定当事人经营的日本清酒为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为6800元,违法所得为6800元。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陆仟捌佰元整(6800.00元);
2、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共计罚没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16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