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5256/2021-64029
  • 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 科技
  • 2021-10-14
  • 2021-10-14
关于开展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 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郑政办〔2021〕45号),现对备案为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开展动态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年、2020年由郑州市科技局发文公布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中的单位;根据郑政办〔2021〕45号第十四条规定,由政府签约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不参加本次动态评估。具体评估单位见附件1。

二、相关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彩纸隔开,一式5份;同时填报1份本单位的《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东区经济发展局。申报材料的数据采集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辖区推荐。东区经济发展局对《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申报书》进行审核,对各单位填报的《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进行汇总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于2021年10月22日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本辖区《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作邮箱zzyxhzc@126.com。

(三)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四)研究确定。市科技局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研究,择优拟定优秀单位进行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动态评估结果作为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过后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二)在动态评估中发现虚报信息、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对不按规定参加动态评估的单位,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

(三)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动态评估工作,按要求如实报送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院校处 郭欢67174566/张欣67180672

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旅游科 张旺 67179821

(二)受理材料地点:

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旅游科,地址:金融智谷1号楼810

联系人:张旺67179821

 

附件: 1.参加动态评估的单位名单(2021年)

2.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申报书

3.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

 

                                                               2021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