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豫郑发改高技〔2021〕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申报材料,评价材料需通过(www.datacidd.cn)系统报送。
二、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电子版按要求格式报至邮箱:zdxqfg@163.com。
联系电话:0371-67179548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