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自备燃气锅炉 |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良秀路152号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良秀路152号,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4台0.5MW的天然气锅炉(型号为YQW-500Q1号、2号锅炉;型号为YY(Q)W-500(Q)3号、4号锅炉)2用2备,内设导热油锅炉、注油泵、过滤器、循环泵等设备),内设导热油锅炉、注油泵、过滤器、循环泵等设备)用于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煎煮中药提供热源。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SO2、NOx、烟尘,均为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的4台锅炉(2用2备)废气均采用“新型分体式烟气再回流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 2、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均位于锅炉房内,经过基础减振、隔声后可明显削减源强,根据现状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51.6~59.2dB(A),夜间不运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锅炉房场界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经过距离衰减及建筑隔声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评价建议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应加强对风机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种噪声防护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因噪声超标。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导热油1次更换量为2t,3年更换一次。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项目现有工程设置有一个10m3的危废暂存间,评价要求:项目更换的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与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项目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其他”,属IV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第14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的“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类别为IV类,可不开展地下水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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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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