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6187048/2021-00039
  • 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 环境保护,审批,环评
  • 2021-03-23
  • 2021-03-23
2021年3月23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1年3月23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3月23日-20213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细胞制备中心GMP实验室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6号世贸大厦A3

颐华国韵(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颐华国韵(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万元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63建设颐华国韵(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细胞制备中心GMP实验室本项目以提升人民健康生活为宗旨,致力于将世界先进的细胞生物技术引进国内,主要从事细胞的提取、扩增及冻存,将细胞再生医学疗法用于防癌、抗衰老及亚健康治疗等高端医疗健康领域。本项目主要利用细胞培养、细胞存储等技术,建设体细胞区域制备中心,本项目建成后年提取、扩增及冻存细胞能力为 10000 (管)/a。本项目属于一级生物实验室,不属于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项目内实验均不涉及传染性、感染性疾病的研究。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有机废气。

实验室有机废气:本项目实验操作中,除了消毒使用的75%医用酒精外,不使用其他挥发性试剂,75%医用酒精会挥发出有机废气,75%医用酒精750L按全部挥发计,则挥发的酒精的量为0.45t/a,生物安全柜集气效率以95%计。环评建议本项目废气经生物安全柜上对应的小引风机抽取后经顶部排风系统分别排入各管道中,然后汇入 1 根总的独立的排风管道,经管道统一引入楼顶,经楼顶的废气处理的引风机送入 1 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箱”,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设计处理效率90%,则本项目实验室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1.48mg/m3、0.024kg/h、0.04t/a。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 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kg/h(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排气筒高度除需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照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目周边楼层最高为90m,本项目拟建设1根15m 高排气筒,则项目建设的排气筒的排放速率的标准为5kg/h,))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其他企业)排放浓度限值(80mg/m3)。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的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未完全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排放速率及排放量为0.01kg/h,0.02t/a。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 A.1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标准要求。根据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单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其中实验室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器皿器械及灌装瓶清洗废水、实验室人员洗手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设备消毒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实验室废水: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产生量为1.6732m3 /d、501.96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 COD 450.54mg/L、0.226t/a,BOD5 199.22mg/L、0.1t/a,SS 119.25mg/L、0.06t/a,氨氮24.79mg/L、0.012t/a,总氮44.63mg/L、0.022t/a,总磷2.48mg/L、0.0013t/a。环评建议本项目设置不小于2m3 /d 的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独立设置一条排水管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引入到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中,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世贸大厦的化粪池处理后同经过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为 0.64m3/d、192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 COD350mg/L、0.0672t/a,BOD5200mg/L、0.0384t/a,SS300mg/L、0.0576t/a,氨氮25mg/L、0.0048t/a,依托世贸大厦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独立设置一条排水管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引入到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中,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世贸大厦的化粪池处理后同经过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贾鲁河,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中郑州市区排放限值要求(COD≤40mg/L,NH 3 -N≤3mg/L)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机组风机、离心机、生物安全柜配套风机等实验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值约 70~75dB(A),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有:(1)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2)机械设备建设减振基础;(3)机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建筑隔声。

采取以上各种防范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厂房及门窗隔音后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样本、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弃物、废弃包装材料、生物安全柜滤网、消毒池污泥、废拖把、抹布,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填料、废活性炭、废渗透膜,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1—67179595  邮箱:zd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县)祭城路街道众旺路1号(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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