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5256/2021-63370
  • 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 科技
  • 2021-03-10
  • 2021-03-10
关于组织做好河南省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将征集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积极填报进入“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郑州市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征集。

(一)我市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和单位自筹资金研发产生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市内单位拟从省外引进河南省落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符合河南省产业发展需求,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预期转化后将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成果类型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品种等。

(二)征集的重大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原则上科技成果研制成功不超过五年。

(三)征集的重大科技成果基本信息可向社会公开,不能公开科技成果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一)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统一在“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和推荐,云平台网址:www.nttzzc.com。

(二)各填报单位须登录“云平台”注册后填报成果信息(已注册审核过的单位可直接登录填报),同时将《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云平台”。填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27日17:00。《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拟引进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承诺书》见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通知》(附件)的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根据省科技厅安排,直管县巩义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注册单位在“云平台”上的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及推荐,其他区县(市)由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对“云平台”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及推荐。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3月27日17:00。

(四)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形成和单位自筹资金研发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须填写《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1),经推荐入库的重大科技成果将通过云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开展系列对接活动推广发布;拟从省外引进我省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须填写《拟引进重大科技成果信息表》(见本通知所附省厅通知的附件2),经推荐入库的重大科技成果不在网站公开发布,仅作为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参考依据。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政策咨询)

  瑶  0371-86231502

河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系统填报咨询)

李方圆  0371-67579136

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服务平台(系统技术咨询)

  峰  18339249517

郑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处(郑州市审核推荐工作咨询)

郑冠彬  0371-67180459

王思璐  0371-67181058 

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吴程冰0371-67179220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