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东区管委会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根据《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郑东办明电[2020]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白沙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长效机制,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实施奖惩,狠抓全面禁烧,强化综合利用。
二、目标任务
实行全年全镇域禁烧。禁止农田、地边、坟头秸秆焚烧,强化农作物秸秆利用渠道;严禁建设工地企业厂院内焚烧杂草、垃圾,严格控制焚烧工业燃料;禁止村组路边、村庄地边、垃圾存放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主要农时季节(三夏、三秋)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许新太镇长为指挥长、魏小学副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有关站所办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各行政村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行政村要利用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和农村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方位、立体式地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营造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行政村要把禁烧工作列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对禁烧工作中因指导、监督不力而发生焚烧的,要责令相关行政村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进行通报。对发生焚烧后反应不迅速、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在《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东办[2018]50号)基础上争取上级资金,加快补贴手续办理,大力实施秸秆直接还田,激发广大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所要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资金需要。
四、明确责任,完善应急机制
(一)各行政村是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村辖区内(含驻地企业、学校、事业单位)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二)各包村领导对所分包村及秸秆禁烧工作人员有连带责任。
(三)禁烧工作要按照白沙镇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镇、村、组、农户四级联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户,责任到人,考核到人。
(四)按照谁着火谁处理的原则,对发现秸秆焚烧事件,各村积极协调。各村成立巡查组,对辖区内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消除隐患。
(五)对在禁烧工作中指导检查监督不力,造成焚烧秸秆的,以火查地、以地查人,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执纪问责,并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把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名单,村组干部巡逻值班情况、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二)每天下午4:00报巡查情况。
附件:关于成立白沙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附件:
关于成立白沙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办、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白沙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沙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许新太(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魏小学(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各包村领导
成 员:王书峰(财政所所长)
朱志强(农办主任)
王松波(环境保护办主任)
张 访(消防办主任)
朱文伏(综治办主任兼巡防队队长)
李 伟(民兵应急中队队长)
梁 振(安全生产办主任)
朱 涛(纪委党风室主任)
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境保护办公室,朱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松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