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43/2021-00008
  •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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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1
  • 2020-05-21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沙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行政村、各成员单位:

现将《白沙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白沙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根据东区综治《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郑东综治委〔20205号)要求,从20205月至10月集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白沙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白沙镇镇长许新太为组长,分管领导宋存杰、衡九莲、李奇、王成祥、周成峰、魏小学为副组长,综治、教育文化、公安、水务、市政工程建设、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职责是统筹协调全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和措施;督促指导各行政村,调查处理溺亡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白沙中心校专项办,刘俊岭担任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综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二)教育部门。负责专项办日常工作,掌握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市专项办《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水务部门。负责对河湖的日常管理。对辖区河、湖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和必要的救援装备。组织巡河力量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未建成的河、湖等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由管理人分别负责。督导辖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并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

(四)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镇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五)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六)市政、建设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暑期外来务工人员对随跟子女的教育管控。

(七)团委。负责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八)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防溺水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教育部门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水等部门会同各行政村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河湖、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曾经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管理单位要在适情添置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5-8月份)

由综治、教育、水务、公安、民政、建设、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行政村干部、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亡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于9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办和综治办。

五、工作要求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一)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湖、水渠、堤坝、水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落实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每周要向专项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电话:62385285),综治办负责汇总后每周向东区报告。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综治办报告。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搞好沟通协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期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行政村、责任单位进行督查或抽查,重点查四到位情况:一是未成年人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各成员单位也要对下级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严格奖惩规定。各有关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20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行政村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村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2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亡事故的,要挂牌督办;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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