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2020]18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沙镇2020年度对外宣传暨新闻组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站所办:
《白沙镇2020年度对外宣传暨新闻组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白沙镇2020年度对外宣传暨新闻组稿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白沙镇对外宣传和新闻组稿工作,全面、系统、准确、真实、及时地反映全镇各项工作状况,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及发展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报送信息重点
(一)安置房建设和村庄拆迁扫尾推进情况;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路桥项目、绿化项目、水系项目)推进情况;
(三)省、市、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四)医疗项目、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推进情况;
(五)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拆除情况;
(六)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七)民生、计生、劳保、安全、稳定等领导关注的其它工作以及本单位的创新性、亮点工作。
二、内容要求
各站所办承担或对接的以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措施、下步打算、工作会议、工作例会、承办活动、专项行动以及上级领导视察、调研等。检查、考核等重要活动及时报送。字数不限。
三、考评办法
(一)奖励范围
各部门报送的工作信息被《郑州日报》、《郑州晚报》、《河南日报》、《大河报》、郑州电视台、郑州广播电台、河南省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及市级网站采用的。
(二)奖励项目
年终评比3个信息工作先进部门。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信息工作先进部门:年度上报采用的信息累计得分位于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四)奖励原则
1、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取最高级别媒体稿件奖励计分,不重复奖励计分。
2、各部门报送信息或投稿,必须经信息中心审核。个人主动联系媒体并承担协调费用的,信息计分和奖励归所在部门和个人;镇政府承担协调费用的,被采用的稿件和信息只计分不奖励。
3、重大和紧急信息发生迟报或漏报,上报信息与事实有较大出入、重要数据出现错误,甚至出现虚假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
(五)奖励依据
被采用的信息,由信息中心实时统计,每季度汇总;被纸 质外宣媒体采用的稿件,以原件(复印件)为依据;被电台、电视台采用的稿件,以音视频为依据。
(六)评分及奖励细则
1、新媒体:被“大河”客户端等新媒体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6分,奖励报送人120元。(需相关站所办及时向信息中心提供资料)
2、其它各类网站:被其它各级主流网站采纳,视情况确定积分和奖励标准。(需相关站所办及时向信息中心提供资料)
3、《河南日报》:被《河南日报》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30分,奖励报送人600元。
4、《郑州日报》:被《郑州日报》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20分,奖励报送人400元。
5、《郑州晚报》:被《郑州晚报》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15分,奖励报送人300元。
6、《大河报》:被《大河报》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12分,奖励报送人240元。
7、其它报刊:被其它各级主流报刊采纳,视情况确定积分和奖励标准。
8、河南电台、电视台:被河南电台、电视台(新闻主要栏目)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20分,奖励报送人400元。被河南电台电视台电台(非主要栏目)采用1篇,给所在单位计10分,奖励报送人200元。
9、郑州电台、电视台:被郑州电台电视台(新闻等主要栏目)采用1篇信息,给所在单位计10分,奖励报送人200元。被郑州电台电视台(非主要栏目)采用1篇,给所在单位计5分,奖励报送人100元。
10、其它媒体:被其它各级主流媒体采纳,视情况确定积分和奖励标准。
四、报送要求
(一)外宣新闻对工作推进、形象展示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培养锻炼信息工作队伍,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参与热情。
(二)报送信息或材料要注明撰稿人姓名、单位信息,将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bszxxzx@163.com邮箱(联系人:袁书华 电话:15036183623)。
(三)要确保信息内容全面、条理清晰、中心明确、数据详实。对语句不通,质量较低的信息,信息中心将不予采用;对意义重大、质量较高的信息,信息中心积极上报,力争在新闻媒体上刊发。
(四)各部门要积极与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外宣媒体沟通对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报送给外宣媒体的工作信息,必须报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交信息中心审核,避免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