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2020]2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人员保障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东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人员保障的通知》(郑东攻坚〔2019〕3号)要求,对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行动人员要配齐配足御寒、取暖设备、衣物,应给予经济补助。经白沙镇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现对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人员明确发放补贴标准如下:
一、 补贴范围
白沙镇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参与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人员。
二、 补助时间
自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补助标准
(一)每人按照1000元的标准配备御寒、取暖设备、衣物。(需是在白沙镇政府工作、分包有网格、享受工会福利待遇的机关干部)
(二)12月份参与东区环保轮值调度带班及值班人员(由环保办提供人员名单),参与夜查的镇政府值班人员(由政府办提供人员名单)、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监察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以上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40元,按照实际值班天数补贴。
(三)12月份参与周六、周日文明创建的工作人员,参加12月份周六、周日镇政府会议或其他加班的工作人员,由政府办提供人员名单,每人每天补助80元,按实际出勤、加班天数补贴,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点名签到,以政府办点名记录为准。
(四)参与每天白天巡查、排查的镇网格人员,按点名册实际出勤天数补贴,网格办负责提供出勤记录;各行政村参与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村组干部。以上人员每人每天补助6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补助。
(五)镇民兵应急中队、巡防队、消防队、城管执法中队、环卫工作人员;村级城管、环卫工作人员。以上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补助。
(六)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监察执法中队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工作人员,参加晨查的每人每天增发晨查补助20元,环保办负责提供出勤记录,按实际出勤天数补助。
四、有关要求
(一)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参与人员的审批、登记、归档造册等工作。
(二)各行政村、各站所办、各有关单位在发放补贴时,应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不得虚报。
(三)各行政村可参照本通知的补助标准各自发放。
(四)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请假人员每请一天,扣除当天各项补助。
(五)按照2019年白沙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扣分台账,涉及12月份问题扣分的网格人员,扣发当天各项补助。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