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12月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发放名单公示如下:见附表
凡对表内公示领取待遇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来电举报,经核实凡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将予以停发。
举报电话
郑东新区社保中心: 0371-67179038
说明:1、已死亡人员、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符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2、已冒领待遇的人员,请积极退还已冒领的社保资金,三个月内未退还社保资金的,将暂停其家属或继承人的社保待遇发放,待退还后恢复发放并补发相关待遇。暂停后仍拒不退还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