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5256/2021-63463
  •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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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6
  • 2021-01-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分类

决策类信息。主要包括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预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执行和结果类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管理和服务类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急管理;行政权力等。监督保障类信息。主要包括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开展、督查调度等。重点领域信息。主要包括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公共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

(三)公开形式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公开:

①郑东新区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zhengdong.gov.cn。

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单位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0371-67179371

传真号码:0371-67179371

邮箱:zdjrfwjysq@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的提出”提出申请)

邮政编码:450018

(二)申请的提出

具体方式有四种: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从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

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到本单位当面提出申请。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单位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5.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围的其他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0371-67179371

传真号码:0371-67179371

邮箱:zdjrfwjysq@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的提出”提出申请)

邮政编码:450018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