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金融智谷2号楼建设局1405室 1415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冬季),下午14∶30至18∶00(夏季)(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71-67179532 0371-67179831
传真号码:0371-67179831
邮政编码:450018
电子邮箱:zdxqjsj001@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郑东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郑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办理
1.登记审查。
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要件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答复。
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