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6842X/2021-00010
  • 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报
  • 2021-01-26
  • 2021-01-26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郑州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8条,其中:公开符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10期符合核发河南省小经营店登记证企业名单10期,符合核发河南省食品小摊点登记证企业名单1期,符合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名单2期,符合核发药品经营企业筹建名单3期,符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3期,符合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3期,符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3期,符合核发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名单8期,符合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企业名单1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期,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5期,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端午节专项抽检)1期,政策解读1条权责清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公示制度1条,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其他信息70条另外,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企业LED屏、明厨亮灶显示屏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我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根据依申请公开处理制度,我局按时答复公开申请3条。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不断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同时配备专职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主要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对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熟悉郑州政务服务网每个模块信息,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本单位网站的正常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在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理。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其它形式公开相结合,及时正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我局积极参加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的有关会议,组织开展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4

455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

+20

1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

+390

85

行政强制

10

+22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问题是:

1.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政务公开工作衔接顺畅度需进一步提高。改进情况: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优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部门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各业务科室间的衔接沟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对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提高信息公开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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