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9622185/2019-00004
  •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
  • 综合,公报公示
  • 2019-03-06
  • 2019-03-06
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博学路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统筹,党工办负责人和一名专职员具体负责,各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强化责任落实,实现上下联动、同步实施。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小组,各单位联络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务工作高效运转。

二)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完善,在政务网站予以公开。

(三)积极主动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办事指南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务公开管理、建设和运行上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明确指定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策划,对政务公开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各部门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为有效推动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积极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制定了《博学路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重点,夯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并对办事处所有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积极参加区政府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组织网站信息员队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及时传达会议培训的精神和内容,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目前,通过本单位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办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本行业法律法规等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博学路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在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单位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处理情况:2018年无处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办事处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郑东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