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2018年)及《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郑办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郑东新区近年来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郑东新区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建设局、教育局、园林水务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针对各有关单位的书面回复意见,又反复对办法进行了完善修改,最终提交管委会常务会上会审议研究,拟定了《郑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目的
该办法结合郑东新区项目建设实际,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流程,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四、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工程签证范围,二是工程签证管理责任,三是工程签证管理原则,四是工程签证程序,五是工程签证具体要求,六是附则。
五、主要问题解答
1、办法中未明确代建模式下代建单位职责,代建单位该如何履责?
答:在代建模式下,代建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相关职责由建设单位拟定、管理。
2、哪些工程签证为无效签证?
答:未按办法审批流程审批的、相关签证资料不齐全的、签证资料中签字、盖章、日期不完整的均为无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