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后《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30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

关于《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顺应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高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和运作实效,开展了对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制度的完善修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引导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充分征求郑东新区有关局办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郑东文2024172号)及其附件《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豫财基金〔20234号)等文件。

三、目标任务

本次修订旨在深化完善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机制,强化引导基金在项目导入和产业招引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原科技城科技创新资本支持水平,更好发挥产业引导作用和促进开展基金招商。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7个章节、30条规定,《实施细则》共有10个章节、49条规定,内容涵盖引导基金的运作宗旨、产业投向、运营管理机制、投资运作方式及其要求、监督考核和让利机制等。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直接投资策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直接投资方式的运作机制并调整了相关容错机制,《实施细则》中说明和完善了直接投资方式的运作流程。

五、重要举措

)增加直接投资职责。《管理办法》第十条引导基金公司增加直接投资职责,即“可通过直接投资、设立直投基金或参与组建专项基金等形式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明确直接投资运作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增加了直接投资运作方式:为直接推动产业落地,按照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对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引导基金公司可直接对未上市企业开展投资。

介绍直接投资业务开展流程。围绕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原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大产业导入,聚焦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重点对拟引进落地郑东新区的符合郑东新区重大产业规划和发展战略的引领性项目引导基金公司可开展直接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业务流程包含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和投资执行、方案实施、投资后管理及退出。

(四)完善直接投资方式相关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管理办法》第四章中规定,对于按照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基金管委会安排及决策部署,引导基金公司直接投资项目、单个子基金(含母基金实体)或其投资项目发生亏损的情形可以免责。同时明确了坚持保护改革、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原则,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六、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王硕

联系电话:0371-67179750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