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7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论述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和有序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客观要求。

目前郑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2020年3月26日发布实施,与目前郑东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已不相适应,且上位预案(包括名称)已发生变更。为提高管委会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郑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郑东新区应对全区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全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辖区外可能对本辖区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四、起草过程

(一)成立工作组,委托专家团队。按照管委会安排部署,应急管理局成立了郑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并委托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专家团队组织修订。

(二)收集资料,组织调研和研讨。应急管理局会同专家团队广泛收集编制所需基础资料,多次组织现场调研和专题研讨,认真听取各级各部门意见建议,并结合郑东新区实际,拟定了《郑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总体预案)。

(三)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小组为确保《总体预案》与各单位工作实际相符合,下发书面通知,全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意见,并进行整理汇总。编制小组对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逐项深入研讨,对于有法理依据支撑的意见给予采纳,未予采纳的给出解释说明,并就采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管委会常务会。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总体预案》进行了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最终形成送审稿,提交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

五、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九部分。

(一)第一部分明确了预案的总体情况。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和应急预案体系六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二)第二部分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对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基层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第三至五部分明确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恢复与重建。对突发事件发生前的风险防控、监测和预警,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分级响应、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四)第六部分明确了应急保障。从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装备、通信保障、装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技术保障等十一个方面提出要求。

(五)第七部分明确了预案管理。说明了预案的编制、审批、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六)第八、九部分明确了责任奖惩和附则。

(七)附件部分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逐项细化分解,逐一明确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应对。《总体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和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层级。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原则。突发事件涉及跨郑东新区和郑州市其他区县(市)的,由相关涉事单位以郑东新区管委会名义提请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涉及跨郑东新区和郑州市其他区县(市)的,由相关涉事单位以郑东新区管委会名义提市政府协调应对。

(二)应急预案体系。郑东新区应急预案体系分为总体应急预案、12个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17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3个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和10个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共计43个应急预案,并在《总体预案》中进行明确。

(三)组织指挥体系。《总体预案》明确了郑东新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乡(镇)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5部分组成。其中总指挥部是郑东新区管委会成立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机构;专项指挥部是总指挥部设立的应对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机构;现场指挥部是总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视情设立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处置机构;乡(镇)办事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开展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专家组负责为管委会和指挥部提供应急管理智力支持。

突发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专项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必要时启动总指挥部负责应对。

(四)响应分级。区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区级Ⅰ级响应由总指挥部总指挥长启动并指定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区级Ⅱ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区级Ⅲ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区级Ⅳ级响应由突发事件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并组织指导协调。

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郑东新区的响应级别不应低于郑州市的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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