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促进郑东新区金融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放大、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深耕经营,在实现郑东新区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金融局拟制定《郑东新区金融业经济贡献奖励办法(试行)》。
二、《办法》出台的过程
(一)根据对近五年(2015-2019)郑东新区金融机构的纳税情况分析并进行营业收入总额的测算,基于加大力度促进郑东新区金融业积极发展的考量,建议针对不同体量层次的金融业态制定合理的奖励区间和标准,从政策层面鼓励郑东新区金融机构深耕经营,在实现郑东新区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带动郑东新区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维系政府和企业的良性循环、共生共赢。
(二)金融局通过与多家金融机构进行座谈和调研,并向郑东新区近300家金融机构进行意见征询,多数金融机构表示由于实体经济整体环境的不景气,金融业的经营亦受到较大影响,希望尽快得到政府层面更大的支持和鼓励,共同携手助力实体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增长。
(三)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学习借鉴了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金融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关于财政贡献奖励政策的内容,在结合郑东新区金融业发展实情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相关标准和内容。
(四)为完善该办法的制定,金融局与计财局进行了多次会议讨论和研究,并向法制办进行了意见征询。最终,我们结合调研实际和多方积极意见,完成了该办法的制定工作。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郑东新区并符合本办法的区内金融机构,并鼓励奖励资金用于人才建设。
(二)以金融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一,奖励金额上限为1万元;
2.金额在1000万元-3000万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二,奖励金额上限为6万元;
3.金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三,奖励金额上限为15万元;
4.金额在5000万元-8000万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四,奖励金额上限为32万元;
5.金额在8000万元-1亿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五,奖励金额上限为50万元;
6.金额在1亿元-5亿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二,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7.金额在5亿元-10亿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千分之一,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8.金额在10亿元-50亿元(含)之间的,奖励总营收的万分之二,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9.金额在50亿元以上的,奖励总营收的万分之一,奖励金额上限为120万元。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东新区管委会金融服务局
解读人:周黎明
联系电话:0371-6717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