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关于率先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5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业务(以下简称“郑科贷”业务),推动“郑科贷”业务和“郑好融”协同发展,整合郑州市科技信贷资源,助推科技金融发展。市科技局联合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利用创新积分等政策工具对科技型企业画像,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及服务,稳步推进“郑科贷”业务“提质、扩面、增效”,做大、做强、做优“郑科贷”品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三、重点内容
《方案》重点内容如下:
(一)运营主体变更。“郑科贷”业务运营管理机构调整为郑州郑好融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郑好融”平台实施。(二)业务管理。2024年4月28日(含)之前备案的“郑科贷”业务作为存量业务管理,通过“郑好融”平台备案的“郑科贷”业务作为新增业务管理(含存量业务续作)。新增业务流程按照企业自主申请、合作机构独立审核、系统自动备案原则实施。(三)补偿标准。对存量风险贷款、存量业务新增风险贷款实行台账管理,对符合补偿条件的贷款执行按原政策80%补偿比例进行补偿。对新增业务风险分担比例调整为银行直贷类50%、担保类20%。(四)预警叫停机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实行台账管理的业务,不适用预警和叫停机制,新增业务建立不良率触发式预警叫停机制。当单家合作机构入池贷款的不良率达到3%时触发预警,触发预警的该笔业务补偿比例分段计算,3%(含)以内的本金损失按照银行直贷类50%、担保类20%进行风险补偿,超出部分(5%以内)补偿比例减半;当单家合作机构入池贷款不良率达到5%时触发叫停机制,触发叫停的该笔业务进行风险补偿时只计算5%(含)以下部分,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四、机制保障
(一)风险控制。将获得贷款的企业纳入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合作机构长期未开展业务的或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的,取消合作资格。取消资格的合作机构原则上3年内不再重新开展合作。
(二)尽职免责及容错机制。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对于发生损失的“郑科贷”业务,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本方案已履行职责,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韩雄
联系电话:0371—6718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