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5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背景依据

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政府令第241号)第三十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两年清理一次,并公布清理结果”和第三十八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制定机关应当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司文〔2021〕2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决定对东区2021年10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要求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二、清理过程

2021年10月15日,印发了《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东办明电〔2021〕58号),对全区2021年10月1日前以管委会和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各乡(镇)办事处按要求自行开展清理工作。文件中明确清理范围、清理标准、清理分工和具体清理步骤。

结合郑州市全面清理和涉及计划生育专项清理要求,此次清理标准是,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改革精神,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重点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有与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冲突的内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法制办对各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和集中审查,意见不一致的重点沟通对接并达成一致意见。11月5日,法制办将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相关单位并征求意见。11月17日,清理结果经郑东新区管委会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根据清理结果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7件,废止(失效)类规范性文件20件。附件部分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具体公布了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和发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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