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0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同年河南省下发了(豫政〔2019〕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2020年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郑政〔2020〕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全区市场主体活力,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以更加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到2021年5月底,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三个全面”,即清单全面梳理、抽查全面整合、监管全面实施。到2021年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为了做好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起草了《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通过电话征求了26个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其中23个职能部门反馈了意见并报了主管领导名单和具体联系人名单、电话,其中有1个部门明确不参与此项工作,有1个部门职能单一,而且职能归属于其它单位,所以也没有参与此项工作,有一个部门没有该项工作的职能,所以也不参与,最终参与的有23个职能部门。

(二)制定依据:

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2020年3月9日印发。

2、《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调整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通知》(郑“放管服”组〔2020〕4号)2020年9月13日印发。

三、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1、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郑东新区税务局反馈说本局没有执法权限,能不能不参与东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针对此事向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得到的答复是该部门必须纳入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果本级没有执法权限,由他们协调上级解决。将市局的意见分别反馈给以上两个局,最终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成为了联席成员单位之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郑东新区税务局不愿意成为联席单位之一。

2、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的业务单一,而且是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业务其中之一,双随机一公开的主要职能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所以郑州市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不参与此项工作;郑东新区文明办职能不涉及双随机一公开,所以也不参与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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