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中小学办学情况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卫生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食品安全得以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9月18日-9月28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郑东新区公民办中小学为联合抽查对象,本次抽查名单见附件,抽查比例为100%。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发起部门: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检查事项:
1.教辅材料
(1)学校教辅材料选用要有统一的管理制度,班级选用教辅材料必须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购买。
(2)学校教辅材料选择要质量可靠,题型适中,能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助。
(3)学校教辅材料选择要数量适中,避免买而不用或过买滥用的情况。
(4)学校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5)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2.课程教材
(1)学校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审定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教材使用应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或其他辅助教学材料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不得以校本课程教材或其他辅助教学材料替代地方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2)教材一经选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教材版本,应由教材选用单位委托省级专业机构征求使用地区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同意后,教材选用单位指导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原则上从起始年级开始更换使用新版本教材。
(3)加强对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中央明确部署单独编写教材或读本的,根据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按教材选用使用政策执行。其他部门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地方课程教材为主,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确需编写和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和各级各类读本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原则上校本课程教材不得跨校使用
(二)参与部门
1.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
检查事项:饮用水安全。
2.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与信息公示。一是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无过期、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转让等行为。二是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主体业态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对照菜谱、留样样品或现场查看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现象;三是查看食堂是否在就餐区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查看是否具备相应供餐能力。四是现场抽查5-10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确认其健康证明是否在就餐区进行公示。五是查看食堂是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就餐区公告栏、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公示食品进货来源和供餐单位等信息。
(2)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一是现场检查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明资料、食品安全责任有关规定、培训时长证明和考核合格证明,提供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记录。二是抽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与制度配套的管理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有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是否依据自查计划开展自查,自查频次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记录。三是现场抽查工作人员查看是否注册并使用豫食考核APP进行学习和考核,查验其健康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工作衣帽、口罩。
(3)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一是现场查看食堂采购凭证,查看原料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3-5种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记录。二是检查原料储存管理,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分隔或分离存放并显著标识,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查看是否有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三是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查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4)场所、设备和设施。一是查看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是否相适应,各功能分区布局是否合理。二是现场查看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等是否有污物、积水、异味、霉斑等。三是查看更衣区、卫生间设置及卫生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是否根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者贮存场所以及贮存设施,冷藏或冷冻设施是否有测温装置,库房内贮存物品的设备设施是否离地、离墙设置。五是查看各区域是否按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查看餐厨废弃物的存放情况,查看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台账记录,收运者资质证明和收运合同。六是查看是否根据需要配备适宜的“三防”设施,且措施有效,不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七是查看食品处理区设备设施配备是否满足需要,且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查看专间或专用操作区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八是查看是否配备中心温度计、ATP快速检测设备。
(5)加工制作过程。一是现场查看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是现场查看留样是否符合规范,留样容器是否清洁、消毒,留样信息、留样柜温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现场查看留样记录。
(6)餐用具清洗消毒。一是查看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的放置位置、材料、标识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消毒后餐用具的干燥方式是否能保证餐用具不受污染。三是查看餐用具清洗消毒过程或记录、查看从业人员清洗消毒餐用具时佩戴手套情况。四是现场随机抽取清洗消毒后的碗、盘等餐用具(如有)进行ATP检测,检测值小于100为合格。
(7)供餐与配送环节。一是现场查看供餐过程,是否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二是查看配送餐食验收记录,查看配送容器材质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和容器卫生状况、是否存在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现象、配送车辆清理消毒记录等。
四、抽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和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通过省级平台进行执法人员匹配,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和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本部门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送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性别、专业、执法证件号码、执法区域和联系电话等。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阶段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根据检查任务,安排检查人员,尽快完成检查人员匹配工作,统筹安排抽查日程,确定各个联合抽查方式,生成一户检查对象一份检查记录(详见附件)。
(三)组织检查阶段
1.预查对比。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情况和动态状况。
2.现场检查
(1)查看资料。检查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档案材料等。
(2)实地察看。对教辅教材使用、学校卫生和食堂食品安全等进行实地检查。
(3)及时反馈。每所学校检查完后,检查组及时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形式,将情况向学校反馈,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各执一份。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四)结果公示阶段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积极筹划, 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部门规章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联合 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
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及时通过省级平台 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