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抽查工作于2023年1月6日开始,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二、抽查事项
(一)事项内容
1.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
2.局属学校春季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
3.局属学校秋季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
4.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检查。
5.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检查。
6.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抽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录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进行公示。
三、工作流程
(一)两库名单的确定
1.确定抽查对象。
2.确定执法人员。
依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被抽取的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
(二)检查方式
采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
(三)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提高服务能力
在抽查过程中,坚持“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原则,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不给学校添麻烦,规范执法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满意。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有效载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便民化。
(四)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