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改进执法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上报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全区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6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1、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6家,检查比例100%;
2、辖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从业单位0家。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
(一)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部门)检查事项:
1、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是否在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
2、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向社会出具的证明是否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3、是否对检验人员实行有效管理,影响检验检测独立、公正、诚信的;
4、是否按照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5、是否存在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行为;
6、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7、是否按照规定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或者自我声明内容虚假的;
8、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情形;
9、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情形;
10、是否存在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情形;
11、是否出具非受权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形;
12、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13、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
(二)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配合部门)检查事项:
1、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照规范进行排放污染物检验情况;
2、污染物排放检验档案管理情况;
3、正常联网并实时传送检验数据情况;
4、检验结果或出具真实情况;
5、被抽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情况等。
四、抽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依据专项计划,将本部门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送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性别、专业、执法证件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执法区域和联系电话等。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阶段
1、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省级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抽查机关、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号码等内容。
2、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抽查日程,确定各个联合抽查组和抽查方式,生成一户检查对象一份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由组长派发至各组员,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三)组织检查阶段
1.预查比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
2.现场检查。检查小组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告知检查对象;需要提前告知的,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核查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核查情况;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四)结果公示阶段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原则,由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联合抽查任务,建设环保局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参加联合抽查,各部门应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发起和参与情况均纳入绩效考核。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目标,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的运用,严格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省级平台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任丽霞 电话:67179381
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联系人:杨得利 电话:67179272
附 件:1.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2.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统计表
3.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