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0126167/2024-00069
  • 郑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
  • 2024-07-30
  • 2024-07-30
2024年郑州市郑东新区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一、《就业创业证》办理

(一)发证范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首次申请办证的同时,需进行就业登记或者失业登记。

(二)办理程序

各类申请人员本人携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常住地或就业地社区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填写《就业创业证》申请表格→社区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核实,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即时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和原因 →办事处劳保所审核 →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发证。

二、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郑东新区辖区内,按规定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并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审核后,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403

三、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接收离校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见习人员进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时间为3至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403

四、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1.在郑东新区注册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小微企业,按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办理程序

社保补贴分批次办理,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要求以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046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在下一个缴费年度补贴上一个缴费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现行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保底基数缴费标准的2/3,医疗保险为实际缴费的2/3。每人只能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403

六、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办理范围、对象和标准

个人担保贷款:办理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部分贴息,贷款额度50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小微企业贷款: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在原有住宅抵押贷款基础上,增加不动产抵押品种,将写字楼、商铺、别墅、土地厂房等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范围,同时放宽不动产年限和房产所有人年龄限制。财政部分贴息,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正常经营2年以上,对诚信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认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403

七、创业帮扶补贴

(一)开业补贴

1.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大中专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补贴标准均为10000元,均为一次性补贴。

2、申报程序

申请登记。申请人以“个人登录”入口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郑州站),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市级孵化平台在孵申请人选择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向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3、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403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

1、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含巩义)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

经核查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5月27日以后)。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179403

八、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一)适用对象和标准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

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

(二)申报资料

详见: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zzzd.hnzwfw.gov.cn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全程网办

联系电话:67179046

九、政策咨询电话

郑东新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67179403、67179046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8106656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8100306

如意湖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86546766

博学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9311229

商都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5670520

龙湖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1000029

金光路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所:68100087

龙源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55178025

圃田乡劳动保障事务所:58630032

白沙镇劳动保障事务所:62360963

豫兴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0860396

杨桥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62295729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