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22〕7号)精神,全面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按照标准,建强乡村文化阵地
1.摸清底数。对照《河南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全面摸清本地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
2.制定方案。按照《关于推动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科学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3.完善设施。对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室、室外宣传栏等场所进行提档升级。重点对破旧损坏的文体器材要维修更换,对阅览室图书要循环补充,对宣传栏要及时更新,对室内外环境要优化布置。
4.打造品牌。按照“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思路,结合实际,科学推动将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将文化创意融入乡村生活场景,着力打造乡村特色品牌。
(二)有序组织,提升群众文化服务效能
1.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时机,组织群众参加“村晚”“百姓大舞台”“同跳广场舞”“大合唱”“戏曲联唱”等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2.开展群众文艺普及。依托乡村文化合作社等基层文化阵地,发挥乡村文化能人、民间文艺人才等骨干带动作用,定期为群众举办公益性文化艺术讲座、展演、展览、展示和培训活动,激发乡村文化活力,把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打造成群众文化生活的美育学校。
3.推广乡村阅读活动。丰富文化服务内容,推荐一批适合乡村群众需求的图书,定期开展读书征文、我的故事、阅读分享等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阅读推广活动,提升乡村图书阅览室服务效能。
4.培养特色文化团队。推动推动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探索在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基层服务点,培育一批乡村群众文艺创作者、阅读推广人、活动“带头人”。以乡村文化合作社为引领,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艺团队,打造一批在乡村中有广泛影响的群众艺术广场舞、“戏曲大家唱”等文化团队。
(三)创新模式,实施文化惠民精准服务
1.提高文化志愿服务水平。各地要指导和支持乡村文化志愿活动,完善建立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和激励保障措施,提升乡村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鼓励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爱好者、学生等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建立乡村文化志愿者服务团队。结合“红色轻骑兵”“寻找村宝”等志愿服务活动,实现乡村文化志愿服务精准化。特别要针对乡村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精准志愿服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益。
2.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向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倾斜,依托“郑州文旅云”“ 百姓文化云”,加强村级与“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数字平台互联互通,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网上配送、场地网上预订、活动网上预约等功能。有力推进“互联网+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培育“云上乡村村晚”等数字文化服务品牌。
3.提升文化惠民活动普惠效应。持续组织“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把精品文艺活动送到群众身边,不断提升乡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创新推动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乡村特色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支持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各单位对推行社会化管理运营的公共文化设施要加强政治导向审核和质量监管。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措施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动员发动,摸清底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示范创建阶段(8月1日—9月30日)
涉及到农村(村改居)的乡镇(街道)中,评选至少2个乡镇(街道)、2个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试点,通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现结现报、抽检核验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为全面推广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工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面提升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要认真抓好落实,全力组织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确保年底前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得到较大提升。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乡、村评选工作,至少完成上报1个示范乡、1个示范村。
(四)组织评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迎接郑州市文广旅局对上报的示范乡和示范村进行专家评审,并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工作作为2022年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7月31日前,各地将实施方案上报我局备案。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统一制定培训计划,有序组织乡村文化管理员及文化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乡村文化队伍素质。
(四)做好示范评选。11月20日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上报示范乡镇、示范村书面总结材料。对于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可随时申请现结现报。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文广旅局和东区教文体局将不定时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效率低、群众不满意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表扬。12月底前,市文广旅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专项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专项绩效考核及2022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