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3428407/2024-00005
  • 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基本医疗卫生,疾病应急救助,传染病疫情监测及防控
  • 2024-03-07
  • 2024-03-07
郑东新区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防控方案

郑东新区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防控方案

 

为确保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提高我区应对重大传染病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郑东新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治重大传染病的意识,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并完善由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主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参与实施,各单位全力配合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体系

按照《郑东新区重大突发新发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信息管理、消毒指导、后勤保障、宣教信息。

三、防控措施

(一)监测预警

1.强化监测预警体系

强化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扩大重点传染病监测网点,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多点触发监测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传染病监测。

2.风险沟通

建立重点传染病预警信息发布和通报机制,及时向教育、企业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疫情信息;定期向社会公众开展重大传染病风险沟通,科学发布疫情信息和预警信息。

3.风险研判

完善监测预警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对我区常见传染病、国内外新发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风险,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发现防控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风险应对措施。

 4.信息报告

确认发生或预判发生特别重大传染病,或事态严重暂时无法判定传染病类型时,30分钟内先行电话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市疾控中心以及市卫生健康委;1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随后每隔12小时至少报送1次书面信息。

(二)疫情处置

1.流行病学调查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密切合作,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组织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对感染来源进行溯源调查。重大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应在24小时内完成。

2.防控区域划定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依法确定疫点、疫区,呼吸道传染病原则上以楼栋、病区、居民小区、村组为单位,精准划定疫点或疫区;肠道传染病以患者居留过的场所为单位划定疫点;媒介生物传染病以媒介生物监测为依据,划定疫点或疫区。如疫情扩大,或根据传染病特点,在综合评估后,可以区县为单位划定疫区,并确定风险等级。疫点、疫区,以及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3.实验室检测

国内外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由各区县疾控中心采样检测,阳性标本(菌株)送市疾控中心复核,送中国疾控中心复核后予以确认。

4.病例筛查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机构主动开展病例筛查。疫情期间,结合联防联控机制,在市场、企业、学校、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开展重点地区人员和入境人员排查。

5.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高风险人群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暴露于高风险环境的高危人群,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乙类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其传播特点,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所有集中隔离观察对象应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加强社区管理,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6.应急监测

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在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餐饮服务、动物养殖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监测。针对人畜共患疾病,开展动物间疫情监测及动物养殖、销售、运输、屠宰环节监测。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病原学、抗体监测。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开展媒介生物应急监测。

7.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整治、灭蚊灭鼠、垃圾清理等,消灭病原微生物或媒介生物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强化广大市民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清洁通风和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要求,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8.环境消毒和媒介生物控制

组织社区、基层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疫点、疫区、可疑暴露场所开展环境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对蚊、蝇、蜱、蚤、鼠等媒介生物开展杀灭工作。

9.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疫情形势和疫苗供应,组织开展重点人群应急接种、预防服药。

10.信息报告与发布

启动传染病日报告、零报告,强化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管理,规范疫情信息报告,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流程、统一格式。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读,落实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等相关制度和要求,统一公开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及时客观回应群众关切 。

(三)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定期评估,组织制定各类应急技术方案。针对国内外突发的新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及时收集防控技术资料,做好技术准备。

2.人员保障

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立流行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应急技术人员库和专家库,定期对各类人员开展流行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个人防护等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技术能力。组织志愿者、临时征召人员、基层组织人员、第三方机构开展应急培训,参与流行病学调查、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个人防护、实验室检测等疫情处置工作。

3.物资保障

做好疫情处置所需医疗药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试剂耗材、检测设备仪器设备等的储备。建立应急计划、采购与供应应急机制,建立疫情处置物资目录。

(四)总结评估

疫情处置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主要包括:疫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应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本方案自2022年10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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